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来源: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20-09-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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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把党管媒体原则,把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决不允许搞“舆论飞地”“文化特区”;由宣传部门牵头抓好本地部门新闻舆论、文艺出版、社科理论和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

2.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全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社科理论类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提前10天报宣传部门备案后,方可组政治方向。

3.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闻稿件“三审制”制度和社科论坛外请人员审批制度,对违规案例及时通报。

5.各党组织要对辖区或本系统内各类思想文化社团加强管理引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

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县委宣传部报备,自觉接受宣传部门的管理调度。

6.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7.建立健全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8.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9.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