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来源: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20-02-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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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化建设,最大程度消除和减少舆情危机对我台造成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舆情,是指涉及广电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测或意外,已经或者知悉即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传播,可能引起公众普遍关注,损害广电形象或影响社会稳定,需要及时澄清、化解的舆论事件;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单位批示要求广播电视台立即落实的舆情事件新闻发布或宣传工作。本预案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各股室及归口单位。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在广播电视台班子领导下组织展开,成立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台长喻新亚同志任组长,分管党组成员万满平同志任副组长,杨四恩、方永江、杨鹏飞、周兵华、龚欧云、叶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舆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台办公室负责综合性舆情监控,各股室、归口单位负责本业务条线舆情监控。各股室、归口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舆情信息的核实甄别工作。

(三)控制风险,依法处置。立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舆情应急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正面宣传为主,掌握舆论主动权,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

三、工作流程

(一)发现。台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人员每天至少浏览一次各大主流媒体网页,各股室、归口各单位人员要密切关注与本条线、本单位有关的媒体报道,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为正确处置争取时间。对刊载舆情信息的报刊杂志、电视画面、互联网网页等,应尽可能收集整理,留存证据。

(二)报告。发现舆情危机信息后,应将信息逐级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信息应包括舆情发生的媒体或网络平台、引发舆情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单位、结果等)、网络转发和浏览量以及公众言论倾向。

(三)评估。获知发生或可能发生舆情危机信息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应对、何时介入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按照舆情危机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指涉及广电工作较少、性质不严重,经初步分析,对广电整体形象影响不大的舆情;重大舆情是指事关广电工作特别是涉及机要保密工作及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等个人事件,经初步分析性质较为严重,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对广电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或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网络平台曝光的舆情。要按照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注重实效,台配合的处置原则,根据不同舆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流程。

(四)处置。根据舆情危机的等级和职责分工,各股室、各归口单位各司其职,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一般舆情由办公室牵头,协同股室,经主管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权威信息;重大舆情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从源头进行化解处置,发布信息内容需经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审定后统一对外发布。要通过给媒体发送新闻通稿、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全面报道事实真相,主动争取话语权,减少公众猜忌,将危机引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必要时,可协调主流媒体联系当事人接受采访,进一步澄清事实真相。未经领导小组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或发布有关信息。

(五)善后。涉及广电的舆情危机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各类媒体不再转载报道,社会民众不再关注,舆情趋向平和,处置工作可视为结束。领导小组应对本次舆情处置进行回顾总结,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堵漏建制,防止类似舆情事件再次出现。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