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志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22-11-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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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公委发〔2022〕 31 号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

何志宏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李俊华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步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许常波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胡  奇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岳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林峰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长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潘  涛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情报信息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情报信息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付  理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麻塘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治安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中队中队长职务;

任  湘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鹿角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鹿角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彭  诚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中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范  军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步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柏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  刚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长湖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毛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  卓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张谷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新墙中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君利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公田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公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  铸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毛田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张谷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