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推进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王海波   2020-05-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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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期实现全县在用电动自行车90%登记率及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和《岳阳市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对全县在用电动自行车90%登记上牌任务,努力实现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有依据,开展道路秩序整治有条件;行停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数以及伤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四清任组长,赵兵荣为常务副组长,付卫国为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车管所,由付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争为副主任,统筹推进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升温阶段。(3月底至4月)

组织召开动员升温专门会议。4月下旬,召开电动自行车推进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工作意见、宣传措施、上牌登记方案等各项工作。交警大队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推进工作常态机制;车管所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手册和相关材料,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深化宣传攻势阶段。(4月底至5月初)

召开新闻通气会。全面宣传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媒介,多渠道宣传造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发布、张贴《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和《岳阳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登记管理须知》。要组织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到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 “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重点社区等部位开展登记管理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三)全面登记上牌阶段。(5月初至6月底)

1.科学设置登记服务点。采取超常规措施,统筹警力,统一领导,统筹部署,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在车管所窗口和服务站的基础上,再增设19个便民服务登记点,登记点设派出所及交警中队,集中警力,集中时间,突击开展登记发牌工作,每个点将有关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流程、需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登记申请等服务。同时,要打破登记服务辖区界限,全县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在任何一个登记服务网点办理登记,方便群众办理登记业务,由车管所对业务进行全面指导。

2.积极开展路面执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路面管控,策应各登记上牌点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整治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集中行动。对查获的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先行暂扣车辆,符合登记挂牌的,办理完挂牌后放行。

3.规范登记上牌手续。严格按流程开展工作。登记服务网点对待办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核对车辆识别代码,指导车主下载电动自行车注册系统“APP”,采集录入相关车辆信息,审核完成后,上传至电动自行车登记后台(PC端)。车管所对上传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产生电子行驶证现场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四)整章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底)

1.开展检查验收。县局成立督查专班,要采取日常盘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登记上牌的督查工作力度。6月上旬,要启动专项检查,对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进行路面现场抽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通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乏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督促整改。

2.严格规范管理。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管理,加大对涉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探索实施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全面录入系统, 对电动自行车闯灯、越线、逆行、搭载多人等电子抓拍,启动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处罚,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实施严格的执法管理。  

3.强化源头监管。提请县创文办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相关的源头监管联席制度,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监督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督办函,对销售源头进行严格监管。淘汰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等,遏制不合标电动自行车增量。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明确此项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硬性考核指标,是构建“文明县城”的一个重要抓手,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全警动员,积极争取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组建专门班子,明确责任人员,担负起责任,对标对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车管所要发挥“领头羊”作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理顺工作流程;各登记上牌点要密切与车管所配合,多措并举,并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以及预约服务,保证集中上牌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单位要主动出击,发挥宣传“软实力”作用,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同时,密切关注引导舆情;交警中队要强化源头打击,组织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要严格督导检查。督察大队要督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追责。县局将把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情况纳入交通工作2020年度绩效评估范畴。

四是要及时报送信息。各上牌点要明确一名专门的联系人,每个星期报告一次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通过省厅办公邮箱上传车管所邮箱。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8507307999。

 

岳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