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20-09-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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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贯彻执行。

 

 

岳阳县司法局

2020年5月11日

 

 

 

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根据县文明节俭办《岳阳县2020年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干部职工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格落实《关于干部职工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文明办〔2018〕14号)文件精神,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与。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一律从简操办、控制规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二)倡导干部职工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婚事新办。反对借机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或少收彩礼 (聘礼)、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侈浪费,提倡控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和标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

2.丧事简办。落实《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反对在公共场所 (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3.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三、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城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标语、板报、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把宣传发动贯穿全过程,加强跟踪报道和正反典型宣传或曝光,用身边事身边人强化教育实效,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0年5月)。

组织干部职工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局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督促,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依据,推动深入开展。

(三)监督检查阶段(贯穿全过程)。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调查处理。局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等方式随时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强烈信号。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底)。

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局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全局各单位平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正面典型在全局予以宣传推介。

(五)巩固深化阶段(长期坚持)。

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进行监督检查、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干部职工顶风违纪行为,推动全局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节俭适度、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程立斌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机关政工室,具体负责全局系统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具体;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形成“头雁效应”。纪检监察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

(三)强化示范带头。

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严格遵守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操办婚礼前、操办丧礼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自觉。

(四)严肃问责通报。

要将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呈报县纪委查处一起,坚决实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零容忍”。

(五)认真报送情况。

建立全局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一月一报告、一季一调度、全年总考核制度。从4月起,要及时梳理和汇总统计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审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