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收治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来源:县司法局   2017-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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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
岳阳县2016-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名称: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决算数合计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一、支出合计 1.2 1.2 0 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1.2 1.2    
3、公务用车费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0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0 0    
5.公务接待批次(批) 46      
6.公务接待人数(人) 250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2016-“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984.00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16.00元,基本持平。      
备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数包括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