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2016年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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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六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确定适用范围。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定义为: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预案》适用于岳阳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应急工作原则。确定总体原则为: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

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晓军; 副组长:许灿武、刘胜波、李小叶; 组员:李俊、毛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胜波。

四、加强预警与报告。要求加强常监管,建立举报制度,举报投诉电话:0730-7638315,认真做好应急准备、预防、接报及相关处置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即:病人调查;现场调查;现场控制;调查工作完成后,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初步调查报告;根据调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提请追溯调查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应急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已消除,未出现新的事故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情况分析会,经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或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宣布终止应急响应;事故处置完结,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经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信息及时通报或发布有关应急处置信息。

六、落实责任追究。规定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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