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3-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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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卫计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岳阳县2017-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现将《岳阳县20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岳阳县财政局

2017-3-22

岳阳县20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购买,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坚持“钱随事走,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原则;坚持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考核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12大类45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强调健康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信息,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切实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预防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电子档案合格率达90%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

(二)健康教育

根据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和特点,结合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情况。各辖区编制印发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播放时间不少于2500小时),举办公众健康教育咨询不少于9次,知识讲座不少于12次,更新宣传栏内容不少于6期,认真开展个体健教,其中中医药健教内容不低于40%。

(三)预防接种

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建卡建证,通知并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按照要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儿童建卡建证率100%,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90%,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100%。

(四)老-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登记管理,每-为老-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B超检查)和健康指导,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65%,老-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

(五)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已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定期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高血压患者管理率≥40%、糖尿病患者管理率≥3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60%以上;高血压病、糖尿病患者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40%。

(六)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为平台,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筛查录入要达到总人数的4.3‰;健康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50%,患者病情稳定率≥80%。

(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做好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按要求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或协助处置。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八)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规范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90%,儿童健康管理率≥85%,儿童系统管理率≥85%。对流动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加强流动儿童的健康管理。

(九)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90%,孕妇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85%以上。

(十)卫生监督协管

及时发现、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咨询指导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开展学校卫生服务。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开展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和0-3 岁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及穴位保健指导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40%以上。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肺结核可疑患者登记率达100%,肺结核可疑患者转诊率达100%,一周内电话随访率10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

四、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其服务流程与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五、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承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会同县财政局确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度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具体补助金额。

(二)县财政局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按季预拨、-终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中医医疗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健教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县中医院要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信息监测、监督检查;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老-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7类服务项目;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2类服务项目;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健教所具体负责健康教育;中医股依托县中医院具体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所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乡镇卫生院及城关社区卫生服务所:是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按照《规范》要求免费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与辖区内乡村医生实行签约服务,监督、指导其完成职责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所完成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六、经费保障

(一)明确经费补助标准

1.2017-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45元/人/-测算。人均15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补助,人均30元按具体项目所占比重分配:居民健康档案占8.24%(2.47元);健康教育占9.10%(2.73元);预防接种占10.00%(3.00元);儿童保健占10.20%(3.06元);孕产妇保健占8.67%(2.60元);老-人健康管理占23.90%(7.17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占10.23%(3.07元);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占4.4%(1.32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占1.67%(0.50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占4.33%(1.30元);卫生监督协管占4.33%(1.30元);中医药健康管理占2.53%(0.76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占2.4%(0.72);

2.村卫生室按人均18元标准核定补助;

3.辖区老-人健康管理项目经费核算=72.066万*7.17元/全县核定-度内老-人健康管理总人数*核定辖区内-度内老-人健康管理人数;

4.辖区高血压患者管理项目经费核算=72.066万*3.07元/全县核定-度内高血压患者管理总人数*核定辖区内-度内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5.辖区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经费核算=72.066万*1.3元/全县核定-度内糖尿病患者管理总人数*核定辖区内-度内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二)明确经费使用范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

县卫计局、财政局根据各辖区常住人口数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人均经费标准,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补助金额。补助经费按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6-底前预拨50%,-终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剩余经费。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两次拨付,6-前预拨50%,-终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剩余经费。

七、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1.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岳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县中医院;

2.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所,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1.组织管理。考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等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

2.资金管理。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4.项目效果。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

(三)各部分权重

现场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管理5分、资金管理5分、项目执行80分、项目效果10分。

(四)组织实施

成立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县卫计局局长刘修平任组长,县卫计局、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卫计局、财政局相关股室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卫计局疾控股),负责考核方案的制订、组织实施及汇总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分配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度考核,采取分级考核的办法组织实施。半-、-终考核及每季度工作督查分数按比例(分别占20%、60%、20%)计算综合得分。

各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成以卫生院(原城关镇由城关镇卫生院和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所)为考核主体,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村医代表参与的联合考核组,对村卫生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或半-度)进行考核,-终考核在11-30前完成,卫计局抽查考核结果。

县卫计局、财政局每-11-30前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对乡镇卫生院及城关社区卫生服务所进行考核,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向社会公示考核情况,上报考核结果,接受省、市级卫生、财政部门的复核。

(五)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纳入-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具体项目考核结果与下拨补助经费挂钩。

1.全-综合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统筹给予经费奖励;

2.组织及资金管理和项目服务效果(占总分的20分):综合得分在16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不扣减经费,16分以下的,扣减下拨经费0.5万元;

3.12大类项目:实行单项目计分补助,单项目综合得分在单项满分的80%及以上的为合格,不扣减经费,按服务人口数、项目经费补助标准核算单项下拨经费。单项目综合得分在单项满分的80%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该项目全-下拨经费的2%。全-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的,除扣除相应下拨经费外,限期整改,一票否决。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及老-人健康管理项目-度工作量考核由县卫计局疾控股联合县疾控中心执行。考核在农卫信息系统中等间距随机抽查20份档案,其中每发现一份失真档案扣减项目下拨经费1千元,并下调该项目辖区内-度管理总人数5%;在抽查20份档案中允许失访2份,失访超过2份的每份下调该项目辖区内-度总人数5%。核定辖区内-度内项目管理总人数=辖区内-度内项目管理总人数*【100%-失真档案数*5%-(失访档案-2)*5%】。

5.乡镇卫生院对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村卫生室-度考核在60分以下判定为考核不合格,提出通报批评,扣减相应的服务补助经费,督促限期整改;连续两-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取缔购买项目服务资格。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此方案,制订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乡村两级职责分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到乡村、到岗位、到人。

(二)强化督导检查

县卫计局、财政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健康所、中医股及县中医院要切实履行业务督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三)开展技术培训

县卫计局,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机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专项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件:1.2017-岳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表

2.2017-岳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工具表

3.2017-岳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重点人群管理目标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