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解读《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
来源:县卫健局   2022-04-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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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足时代之基,绘制健康湖南建设崭新篇章

“十三五”以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积极践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健康扶贫任务圆满完成,健康湖南建设开局良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我们在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科学研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了《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健康湖南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二、顺应理念之变,明晰健康湖南建设基本思路

(一)突出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健康优先、突出健康目标和保障健康需求,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促进健康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服务协作机制,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降低社会医疗成本,减轻群众疾病负担。

(三)突出改革创新。积极关切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

(四)突出优质高效。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人才、科技的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向质量效率提升的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

(五)突出发展均衡。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三、瞄准发展之需,提升健康湖南建设目标定位

《规划》对标国家以及借鉴其他省份“十四五”发展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紧扣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回应城乡居民对解决卫生健康“急难愁盼”问题的热切期盼,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注重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从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4个方面确定了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等26个主要发展指标,引领“十四五”健康湖南建设发展。

到2025年,“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稳步构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和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医药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卫生健康治理效能显著提高,健康产业竞争力有效增强,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人人享有更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展望2035年,健康湖南建设将高质量完成,卫生健康事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人民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四、谋定长远之策,部署健康湖南建设重点任务

《规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为目标,围绕“一三五”发展思路系统规划重点任务,推动卫生健康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即全面实施一项行动——健康湖南行动。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十五个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健康促进和疾病防控的政策举措,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消除各类健康影响因素,加快建设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健康服务体系,努力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

“三”即完善卫生健康三个服务体系。一是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屏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成各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压实各方公共卫生职责,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长效机制,以及多点触发智慧预警机制。健全卫生应急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和管理机制,创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训基地、卫生应急综合试验区,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实施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成各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中心)。二是打造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1+1+10”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项目,支持各市(州)建设1-2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县级医院“5321”工程,持续增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补齐基层医疗服务短板,为每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4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配备1名全科医生,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推进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先发展农村卫生健康事业,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三是加快中医药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成若干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实施中医药“神农人才”工程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振兴中医药产业,打造五大中药材产业带,培育“湘九味”品牌中药材,建设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行动”等中医药科普教育活动,组织实施中医药“组团式”海外传播行动,建设3-5家海外中医药中心、2-3个国内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

“五”即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制度建设。一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以及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以及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积极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提高收治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的占比,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制度。继续深化20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改革,推动每个市州建成1-2个以上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通过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力争将县域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95%和7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二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科技要素。强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全面完成章程制定,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益。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强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核算,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三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医疗保险公平性原则,制定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推进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以及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设。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医保基金监督监察工程,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四是完善医药供应保障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比例,推动“1+X”用药模式。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00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5类以上,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药品的占比达到90%,高值医用耗材的占比达到80%。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监管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短缺药品储备、药品配送机制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五是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压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健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医疗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大抽查力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推进诚信信息全行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协管职能与考核。

同时,《规划》提出加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发挥以湖南为主体的国家“中部地区·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营养食品产、学、研、贸高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建设、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医学教育改革项目;推动科卫协同创新,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健康“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强信息化基础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应用共享;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医院国际化水平。

五、强化务实之举,推动健康湖南建设有效实施

为推动健康湖南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收到成效,《规划》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健康湖南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健康投入责任,建立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分担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建立科学、稳定、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以及符合区域经济实力的多层次投入与增长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开展健康湖南建设主题宣传,完善宣传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街道主责的宣传机制。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旋律,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和重要性,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和舆情监测平台建设,提升网上舆情引导能力。

(四)统筹规划实施评价。围绕推进《规划》实施,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制,对考核内容的认定程序、办法、标准等制定具体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