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国土局内设机构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0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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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二级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的行政事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常工作;承办统计、保密、接待、安全、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等工作;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重要文稿和文件的起草;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的分析,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我县土地经营管理创新机制研究;负责国土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对全县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进行研究论证。

(二)地理信息股

 

负责信息系统的硬软件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配合完成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数据库的建设、利用及更新工作;负责配合各股室、乡所完成各项电子数据的变更、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收集和备份全局各项秘密信息资料,实现电子存档及数字化保管;负责本局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我县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的有关技术支持;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信息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所有资料的储备和保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执法案例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复议、听证上、应诉机关法律事务。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系统)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检-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五)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事项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指导和监督乡(镇)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协调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土地权属纠纷调查,提出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意见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权属纠纷调处规划和权属管理办法,承办跨县、乡镇场土地纠纷的调处。

(六)规划股

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管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优化用地结构;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牵头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参与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七)财务股(加挂会计核算中心牌子)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部门财务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八)耕地保护股

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责任目标考核考评相关工作;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编制和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选址、审查、并协助验收确认工作;负责审核全县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并参与征缴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负责农业区域规划、农业综合试验区的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九)建设用地股

承办需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用地的管理和一定面积规模的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参与建设用地的前期论证,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报批的建设用地情况;检查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促进土地集约节约使用;指导乡(镇)建设用地管理。

(十)地籍股

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负责全县土地的调查、监测、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权属和土地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内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登记;参与报批建设用地项目的会审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负责全县地籍档案查询管理工作。

(十一)地产股

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度计划;拟订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协议出让方案;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土地储备方案,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指导基准地价评测和更新;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承担工业园区集约节约用地的评价;负责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十二)矿产开发管理股(加挂矿产资源勘查储量股)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采矿权-度出让计划;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探矿权权属纠纷。

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地质勘查资质;编制探矿权设置方案,依法进行探矿权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的核查工作;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拟订矿产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评估管理;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参与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十三)地质环境股

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全县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城市区域总体规划提出地质环境建议;负责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立项、组织设计审查和治理工程的验收工作;组织评审全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监督矿山地质环境;对具有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认定意见;监管地质灾害工程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资质。

(十四)测绘行业管理股

组织和实施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地籍测绘规划;规范和监管全县测绘市场;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十五)人事股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定级考核评审的初审上报事项;负责机关及二级机构和乡镇所干部职工的录用、调动、聘用的监督管理和人事档案的收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全县目标考评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纪检(监察)、工青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