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玮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生产72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2-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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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3﹞4号

   岳阳玮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生产72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玮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新开片小坳组,项目租赁原岳阳县密封圈加工厂现有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200㎡,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生产72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公司租用的厂房设置如下:生产车间1F,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655㎡,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生产,主要包括粉碎区、制粒区、烘干区;原料仓库占地面积240㎡,用于原料储存,防风、防雨的封闭式堆场,产品仓库占地面积240㎡,用于产品储存,防风、防雨的封闭式堆场;办公室建筑面积60㎡,位于厂区西侧;其他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设施。项目以秸秆、花生壳、玉米芯、棉籽壳、稻草、油菜壳、废弃薪材等等为原料,经进料、切片、粉碎、筛分、烘干、制粒成型、冷却入库等工序,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通过西侧的雨水排放口排入北侧池塘;员工不在厂区食宿,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布袋除尘灰、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并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进料、切片、粉碎、筛分、制粒、出料、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其中进料、切片、粉碎、筛分、制粒、出料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烘干工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峰                   2023年2月15日

 

 

抄送:新开镇人民政府,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