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原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12-11 15:48
浏览量:1 | | | |

  岳县环评﹝2023﹞29号

岳阳恒鑫硅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原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岳阳县长湖乡自强村元上组建设“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原材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以石英砂为原料,经下料、除铁、酸洗、清洗脱酸脱水、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光伏玻璃材料(属于酸洗超白石英砂),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酸洗工序使用草酸和盐酸溶液,在酸洗前先在调酸池将草酸晶体(固态)和盐酸溶液(31%)配制为酸洗溶液,加水最终形成浓度为27%的酸洗用水;酸洗目的是为去除石英砂中的杂质,项目采用高温酸洗方式,通过生物质锅炉蒸汽将反应罐升温至60℃进行除杂;项目采用初步清洗过的石英砂,不采用原矿。

  根据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岳阳恒鑫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原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岳县环事评估〔2023〕16号,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自带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酸清洗水暂存于弱酸池内,再经中和沉淀池进行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排水成分简单,COD浓度不高,拟作为脱酸清洗用水回用,不外排。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在达到中和状态时即已失效,拟作为脱酸清洗用水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中和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用于周边菜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堆存、输送、成品堆存等环节,产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取厂房和堆场均封闭、及时清扫的措施,同时在各排污节点上采取其他抑尘措施,有效降低颗粒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中运输车辆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清洗车辆、洒水除尘、厂区道路清洁和绿化带阻隔等措施;堆场采取密闭式仓库降低风力影响、卸料前和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盐酸雾经与酸洗桶密闭式连接收集后,通过酸气回收塔+三级碱液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了一台6t/h的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磁选废渣、其他包装袋、酸洗废水中和沉渣分类暂时后外售;收集到的粉尘用作农肥;回收的盐酸回用于生产;片碱包装袋、盐酸储存桶、草酸包装袋、废机油及含油抹布、酸洗废渣等为危险废物,放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 t/a、氮氧化物:0.8 t/a。

  三、依法须办理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峰                   2023年12月11日


抄送:长湖乡人民政府,  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