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7-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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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监〔2017〕66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麻塘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各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31

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湖南省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企业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岳市安〔2017〕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岳阳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大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特殊工种人员学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殊是石化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油气储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4.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中明确的检查重点内容。

6.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并备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及必要的应急物质,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

8.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9.地方政府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在役装备安全设计诊断、新建项目设计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推动开展情况,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严格执法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地方政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形成电子分布图、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涉及危险化学品功能区定量风险评估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8-5前)

1.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要积极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于8-5前将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送达各企业并签收。

2.各类企业严格按照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在企业内部对发现的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第一轮自查必须于8-5前完成。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6~11-30)

1.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凡没有按规定在8-5前完成第一轮自查的企业,必须立案查处。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每-1前,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县安监局危化股。

3.从8-15起至10-15止,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 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1起)

1.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一单四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12-15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县安监局危化股。

三、工作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隐患督促整改和督查督办。

(一)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四不两直”的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风险大地区,要结合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办法,并专题报县安监局。

(二)本次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落实“一单四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等并认真组织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把安全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执法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必须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存在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的必须立案查处。确因外部原因难以短时间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必须报告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短期安全保障方案和整改方案,经专家评审确认可以分期分阶段整改,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可以准予按照方案分期分阶段整改。

(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进度和结果公示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要在每-底向县安监局报告本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状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向社会公示,并定期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县安监局将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效果进行专门验收。对于措施不过硬、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显著、发生故的地区,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

附件3: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账

附件4: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附件5:省、市州、县市区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隐患 编号 隐患名称 所在 位置 任务来源 隐患简况 隐患排查 发现时间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协调督办 单位 计划完 成时间 核销 情况
1   **(权属单位 名称)+隐患简 描 * *市(州)** 县(市、区) ** 乡镇(街 道) (本单位检查发 现、上级交办、 群众举报、媒体 曝光、其他部门 移送、下级或企 事 业 单 位 报 告 等)            
2                    
3                    
4                    
                   

单位: 填表期:

注:为便于隐患清单的信息化管理,在清单中特设隐患编号,用于区别隐患排查发现-份、所在地区和数量。隐患编号按照“*☆#” 格式进行编排,其中:“*”为隐患为排查发现-份;“#”为同地区本行业领域同类隐患的流水编号;“☆”为地区代码:长沙市—A, 株洲市—B,湘潭市—C,衡阳市—D,邵阳市—E,岳阳市—F,张家界市—G,益阳市—H,常德市—J,娄底市—K,郴州市—L, 永州市—M,怀化市—N,湘西自治州—U。如长沙市 2017 -的 1 号重大隐患编号为 2017 A01。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经研究认定, ××××× (隐患名称) 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有 关规定,现决定将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下达给你单位,请加 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迅速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 案,明确治理机构、人员、措施、时限和预案,切实加大安全投 入,加强整治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在 - - 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于每--底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治理任务已完成,请及时报我单位组织验收和销号。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要向我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单位)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3: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账

交办单位: 隐患编号:

隐患名称   计划完成 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主要整治内容  
前期工作情况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治理方案的情况;有关部门下达执法文书、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
治理进展情况  
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抽查情况  
销号情况  

注:本表用于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

附件4: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销号 任务 隐患名称   整改时限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  
主要治理内容  
隐患治理 完成情况  
隐患治理责任 单位自行验收 情况  
申报 意见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
交办单 位审批 意见 签字(盖章) - -

注:本表由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向交办单位申报。

附件5:

省、市州、县市区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

单位: 填表期:

序号 隐患 编号 隐患上报 单位 隐患名称 隐患简况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交办单位 计划完 成时间 销号 情况 备注
1                  
2                  
3                  
4                  
                 

注:隐患编号用于区别隐患所在地区、排查发现-份和隐患类型,以“*☆★ #”格式进行编排,其中:“*” 为排查发现-份。“☆”为 地区代码:长沙市—A,株洲市—B,湘潭市—C,衡阳市—D,邵阳市—E,岳阳市—F,张家界市—G,益阳市—H,常德市—J, 娄底市—K,郴州市—L,永州市—M,怀化市—N,湘西自治州— U。“★”为隐患所属行业领域代码:DJ—道路交通安全隐患,SJ — 水上交通安全隐患,TJ —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含涉铁安全环境),JZ—建筑安全隐患,XF—消防隐患,TS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DL—电力安全隐患,MB—民爆物品安全隐患,MK—煤矿安全隐患,FM—非煤矿山安全隐患,WH—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YH—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GM—工贸行业中除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以外的其他安全隐患,SL—水利安全隐患,WK—尾矿库安全隐 患。未标注的用简要汉字表述。“#”为同地区同行业领域隐患的流水编号。如:长沙市2017-1号道路交通重大隐患编号为2017 A01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