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7-11-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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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办〔2017〕68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岳阳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岳阳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方案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经营旺季,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函〔2017〕80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的紧急通知》(岳市安办〔2017〕5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县前期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成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相关文件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淘汰退出后续工作,严防烟花爆竹生产转入地下非法生产,全面清查和彻底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彻底,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得到根本整治,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  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副县长杨前进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续涛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各乡镇根据属地原则,相应成立打非机构,在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行业监管领域职能职责,切实担负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积极履职,确保打非工作取得成效,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公安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参与、协调、指导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打击制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各乡镇、麻塘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全面摸排,登记建档;组织职能站(所)依法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提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和成果;要利用宣传车、村组广播、张贴警示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12350,县举报电话:7624370),及时兑现奖励,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对本辖区、本领域进行再排查,再深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乡镇、办事处要配齐基层村组信息员和协管员,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强化日常巡查。要盯紧看牢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特别是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采取包村、包组、包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烟花爆竹原生产企业主、技术人员等重点人群档案,将关闭退出的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装置厂房和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前科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严格落实“三盯一”措施。严厉打击集中连片经营和经营场所超量储存,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加大烟花爆竹运输巡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无证运输和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车辆和人员运输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让其没有藏身之所。

(三)严格执法。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常态化,建立和完善“打非”联合执法机制,注重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集中联合执法,重拳出击,铁腕打非,以强大打击合力,寻求最佳整治效果。严厉打击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务必做到“一案三查”,即查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制造者、组织者,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去向、运输渠道,查清容留、包庇、纵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背后的利益链条。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运输的企业单位,坚决依法顶格重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防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问题反弹。

(四)检查验收。12月底,县安委办将组织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深刻吸取岳阳市“1·24”、“2·27”两起事故教训,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力度继续深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绷紧神经,切不可麻痹大意,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

(二)强化保障。一是要加强人员调配,县安监局须抽调3人,治安大队,交警大队、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须各抽调1人参与此次“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在春节前原则上与原单位其他工作脱钩,在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下集中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强车辆调配,调用公安警务用车和公务用车各1台。三是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在人、财、物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严格问责。各单位要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迅速行动起来。11月底前,市安委办将会对各地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县安委办也将会定期进行督查和随机抽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由此引发事故的,一律实行提级调查,顶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