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移民局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方案
来源:县移民局   2018-05-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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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移发[2018]15号               签发人:姜宏毅

岳阳县移民局

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方案

各乡镇、麻塘办事处: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岳阳县移民局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督查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重新调整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小组,由局长姜宏毅任组长,副组长周湘福,成员杨银玉、何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银玉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630108。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应各司其职,认真负责,积极配合,确保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地开展。

2、坚持局务会定期研究计生工作制度,把计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参与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二、狠抓常规管理,提高机关计生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计生管理台帐,及时滚动更新,做到报表及时、完整、准确。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按时组织查环、查孕和访视工作。对应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对象要督促其及时办理。按时兑现相关人员的计生奖励政策。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员的查处力度,凡发现本单位在职人员、家属违反政策生育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抱养等现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三、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始终把宣传计生基本国策、加强干部职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每周的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利用局计划生育宣传栏不定期公示局系统计划生育情况信息,让全体职工互相监督,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帮助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履行计生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

四、履行综治职责,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

加大计生综合治理力度,制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评估方案》,将计生责任落实到工作各项环节中。

1、在推荐、办理表彰奖励、手续前,要求申请人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出示证明的,一律不予推荐办理;

2、对个人办理工资变动的,要求出具计生证明。如发现有违反计生行为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对计划外生育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其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结果,按照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对其工资等有关待遇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于移民中违犯计划生育的,暂缓发放移民直补款,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后补发。

4、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移民,在奖励扶持政策上不予考虑。

5、坚持计生综治分组督查制度,一年督查二次,并下发督查通报。把督查情况纳入乡镇的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

6、主要督查乡镇、办事处重视计生综治工作程度(工作经费、场所、专题会议、责任状、工作方案的制订等);违反计生工作处罚情况;对两女户的奖励制扶助情况及宅基地优先优惠政策;对移民计生对象落实计育措施情况,为计生对象的服务情况等。

五、积极走访联系,认真做好计生帮扶工作

坚持执行人口计生挂钩联系制度,认真制定帮扶措施,乡镇分片领导坚持每个季度与分管乡镇交流一次计生综治工作,积极与计生帮扶对象商议切实可行的产业帮扶项目,竭力为帮抚移民解决各方面难题,并在各重大节日期间对其进行走访慰问。

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抄送: 县计生综治领导小组    市水务局

岳阳县移民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