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县城建投   2023-03-23 15:10
浏览量:1 | | | |

 

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优化平台公司结构,提高转型后平台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控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认定,我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9家,分别是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县水利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岳阳县东洞庭湖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岳阳县交通运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岳阳至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0452万元(股权结构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4000万元,县财政国资6452万元),现有工作人员32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20人,财政编1人),外聘人员11人(劳务派遣10人,返聘1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1035428.13万元,总负债97586.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0584.5万元)。

(二)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县财政独资),现有工作人员全部由县城投公司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742132.62万元,总负债323381.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39400万元)。

(三)岳阳县水利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20200万元(股权结构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8200万元,县财政1200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全部由县城投公司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378089.19万元,总负债6526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7100万元;基金股权投入8200万元)。

(四)岳阳县东洞庭湖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县财政独资),现有工作人员全部由县城投公司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601441.13万元,总负债621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3000万元)。

(五)岳阳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注册资本16300万元(股权结构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6300万元,县财政1000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18人(均为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97558.01万元,总负债97558.01万元(银行负债共计667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59445万元;基金股权投入6300万元)。

(六)岳阳县交通运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6人(全部为县交通运输局在编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405025.14万元,总负债31388.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9050万元)。

(七)岳阳至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28人(全部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在编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68713.5万元,总负债21465.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000万元)。

(八)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全部为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在编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48801.40万元,总负债4020.8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200万元)。

(九)岳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现有员工5人(均为县扶贫办在编人员兼职)。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反映公司总资产20754.73万元,总负债8980.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7555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战略决策部署,着眼于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积极整合资产资源要素,健全治理结构,增强经营管理职能,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围绕政府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体制改革,以资产重组整合为核心,以管理体制革新为动力,通过依法注销、清理整合,将相关融资平台公司重组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实体化经营的国有企业。

(二)整体规划,优化配置。对全县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资本进行统筹布局,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先核心后外围”的原则,完成对估值高、权属清,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资产的确权、转性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矿产、林地、旅游等自然资源、资产一并确权、注入清理整合后的国有企业,使其资产规模质量、核心竞争力、信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等有明显提高。

(三)化解债务,轻装上阵。对融资平台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置换,对监测平台政府隐性债务统计口径界定的9家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化解或剥离,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确保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后轻装上阵。

(四)完善机制,实体发展。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完成后,基本形成以规范决策、提高效率、保值增值、增强活力、承担责任为重点,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管控模式和考核目标体系,积极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四、整合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和工作要求,我县上述9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全部纳入清理整合范围。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方案如下:

一是转型1家、吸收合并5家。将县城投公司进行转型整合,同时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将岳阳县东洞庭湖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县交通运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岳阳至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县水利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岳阳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吸收合并到县城投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县城投公司转型整合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县属国有企业。

二是暂时保留1家,暂时保留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公司。

三是依法注销2家。将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岳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其债权债务、资产全部由县城投公司承继。

五、配置资产资源

为支持县城投公司转型发展,按照以下原则和办法配置资产和资源。一是整合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以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出让等方式注入县城投公司;二是整合政府资金以及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使用时间的前提下,交由县城投公司以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运作,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增大县城投公司现金流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整合土地、交通、矿山、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等社会资源,房屋、公共设施、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评估,以转让、入股、划拨等方式注入县城投公司。

(一)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通过监测平台政府隐性债务统计口径所界定的县级政府隐性债务,逐笔进行清理、核实,并按照《岳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确定的偿债方案和计划,由县人民政府与县城投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明确县人民政府与县城投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切实履行资金支付责任。县人民政府设立“政府债务偿债基金”,以保证有足够资金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减轻到期债务支付压力,变消极风险防范为积极风险防范,做到未雨绸缪,实现债务偿还动态平衡机制。“政府债务偿债基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土地出让金、土地指标交易收益等基金收入安排资金;二是一般预算收入中安排的资金;三是其他资金来源。

(二)整合注入国有资产。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闲置或拟腾空的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及边角地、闲置地进行整合、处置,转变为有效可利用资产注入县城投公司,办理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整合注入国有资源。一是授权县城投公司作为岳阳县城乡统筹示范区的投资主体,实施封闭运作、整体开发建设(岳阳县城乡统筹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投资运营主体、协调推进机制,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和投资回报,权利义务、支持政策、土地一二级开发政策等另行发文明确),并获取相应收益;二是坚持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原则,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经授权取得相关设施的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特许经营权并获取相应收益;三是坚持建设、运营一体化原则,实施旅游景点景区、通用航空机场(中洲)、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运营,并获取相应收益。

(四)分类置换现有资产。县城投公司名下现有划拨土地,大部分为城镇住宅用地,但不同程度存在估值偏高、无法实际使用和市政道路、桥梁等公益性资产注入等问题。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在确保县城投公司信用不受影响、资产规模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招拍挂、回购、置换等手段置换为经营性资产,提升县城投公司资产质量。

(五)增加现金流量和经营收益。由县财政局牵头,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县城投公司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收益。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计划管理。县发改局及其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县公益性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纳入目录名单的公益性项目统一由县城投公司担任项目业主单位。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与公益性项目业主单位签订规范的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切实维护县城投公司发展利益。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计划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县财政局设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用于归集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各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归集进入资金专户。资金专户资金由国库集中拨付至项目业主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业主单位也要开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三是支持县城投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县城投公司财政资金安排。四是发挥财政税收政策引导支持作用,对县城投公司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水、电、气等公益性产品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解决好价格倒挂问题,提升县城投公司经营效益。

六、健全管理体制

(一)健全出资人管理。

将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合并为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以“管好资本”为核心,重点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厘清投资人与投资企业的关系,建立出资人履职事项清单,健全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主体的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后续配套政策的研究,特别是重大事项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企业用工管理、负责人薪酬考核等政策的研究,强化企业监管。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县城投公司作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国有企业,其公司领导班子由县委管理。县城投公司要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尽量压缩管理层级,理顺资产和管理关系,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赋予董事会决策自主权,规范“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决策程序和制度。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完善公司分层管控体系,按照市场原则选拔或聘任职业经理人,推行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制。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坚持职工收入总水平与企业效益目标联动,建立健全与企业性质和市场机制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牵头实施,考核办法及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企业领导人员年薪或奖励;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薪酬,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程序报批执行。深化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激励机制。

七、职工安置原则

为确保转型单位正常经营和职工稳定,实现转型重组平稳过渡,本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在尊重职工主观意愿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合规、自主自愿的办法,做好平台公司人员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接续,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编制人员。将目前县城投公司(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现所有编制人员的编制,转入、保留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其它8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哪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各融资平台公司现有外聘人员,按照原招聘政策及聘用协议延续管理,招聘和解聘人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手续。

八、整合要求

(一)明确整合目标。按照新构建的国资出资(股权)架构,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2019年4月份之前,既要完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报表整合,又要完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人、财、物的实质整合。

(二)优化企业布局。本次清理整合后,县城投公司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公司职责和主业发展目标,理清企业属性、业务开展、财务状况等,对“弱、小、散”企业进行再清理整合,促进公司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三)按时保质完成。根据总体整合办法,对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合并、重组、注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步推进,按时保质完成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整合目标。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支持的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跨行业、跨部门资产、资质、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配置,及时解决清理整合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工作部署落实,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清理整合工作各个环节顺利衔接,有序推进。

(二)全面科学部署,稳妥有序推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总体目标、推进步骤、任务清单、工作要求。注重平台公司的资产和风险评估,厘清政府和企业债务边界,合理划分政府与企业偿债责任,实行政企切割。加大政策支持,充分依托政策、资源优势,精准分类注入,逐步改善资产质量和结构,培育新型经营性业务板块,探索建设市场化经营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人才薪酬制度。逐步明确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市场化经营意识。

(三)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和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实现清理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对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进度实行通报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将各部门单位和平台公司推进清理整合工作进度列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平稳较快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转型过程中,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要求,认真做好过渡时期稳定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稳定,干部职工思想稳定。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文件、资料、档案清查移交工作。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本次清理整合中离任的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其他事项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9〕7号)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