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县城建投网络舆情应急制度
来源: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2017-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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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 则

为提高我中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单位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单位主要领导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进行研判,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宣传报道有利于我单位的工作大局,有利于涉及事件的妥善处置。

3、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各股(室)、所密切配合。具有较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突出导向,分类处理。网络舆情发生时,新闻宣传工作服从现场处置工作。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单位形象的事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准确报道。

第三条 组织机构

设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及时落实主要领导关于网络舆情的批示要求;

2、对涉及单位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3、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 舆情预警

尽快组建一支能预测、善分析、助决策的舆情预警队伍(即舆情评论员),舆情评论员每天上网浏览有关单位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在报告的同时采用“及时处理、组织跟帖、公布事实”等办法,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

第五条 舆情引导

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单位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六条 舆情处置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主体单位和评论员,以普通群众的身份、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出发,对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在主流媒体发布,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舆情应对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对事件及时关注和重视,不能漠视、一概不知和回避。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也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有所为有所不为,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于确属工作人员失误的情况,可以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追究上。

6、提高满意度。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力争把重大舆情和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八条 舆情协调

1、成立“舆情顾问”小组。邀请主流媒体的领导组成单位“舆情顾问”小组,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定期开展座谈会,宣传我单位工作职能,及时了解网络舆情最新动态,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2、本制度自印发之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