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地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岳阳县铁山水库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岳阳县、岳阳市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轻伴随的环境影响以及人群健康危害,根据《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和《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2007年8月30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8]第87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7)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
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10)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13〕20号);
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自2015年6月5日起实施;
13)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24号);
1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6)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7) 《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2.2 技术标准及导则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 《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2010年修订);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1.2.3 其他基础资料1) 《岳阳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 《岳阳县总体规划》;
3) 《岳阳县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
1.3 适用范围岳阳县铁山水库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爆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1.4 预案编制程序本预案编制严格参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其编制程序详见图1.4-1。
图1.4-1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图
铁山水库位于湖南省岳阳县公田镇铁山口,建于1983年,是一座集饮水、防洪、灌溉、养殖、拦沙、发电于一体的大型水库,总库容6.35亿立方米,正常库容5.4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产水量3.67亿立方米,水岸线长328公里,水面面积44.47平方公里,集雨面积493平方公里。水库大坝为黏土斜墙沙石混合坝,高44m,底长70 m,宽272 m,顶长206.5 m,宽10 m,设计洪水位93.38米,正常蓄水位92.2米,死水位80.00米,是岳阳市市区、岳阳县县城近百万居民的主要生活饮用水源。铁山水库是一座大型水库,日供水量22万吨,供水人口约为100万。具有重要的饮用水源功能,是岳阳市的饮用水源地,2011年被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承担着岳阳市近百万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同时还具有防洪、农业灌溉和旅游休闲等功能。以铁山水库为骨干水源的铁山灌区是湖南省第二大灌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控灌农田面积85.41万亩。
为切实加强对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2015年2月,岳阳县成立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本应急预案由本局组织编制。
表2.1-1 饮用水源基础状况表
序号 |
项目 |
1# |
2# |
1 |
水源地名称 |
铁山水库 |
小饶港水库 |
2 |
所属区域 |
岳阳市岳阳县 |
岳阳市岳阳县 |
3 |
水源地所在地 |
月田镇、毛田镇、公田镇 |
杨林乡 |
4 |
水源地所在河流 |
洞庭湖-新墙河 |
洞庭湖-新墙河 |
5 |
水厂名称 |
岳阳市自来水厂 |
小饶港自来水厂 |
6 |
服务城镇 |
岳阳市 |
公田镇、杨林乡 |
7 |
服务人口(万人) |
100 |
8 |
8 |
取水口名称 |
北干 |
饶港 |
9 |
取水口坐标 |
经度113.5148° 纬度29.1673° |
经度113.4807° 纬度29.1042° |
10 |
设计能力(万吨/天) |
22 |
/ |
11 |
一级保护区水域 |
3.8 |
0.06 |
12 |
一级保护区路域 |
2.52 |
0.37 |
13 |
二级保护区水域 |
40.24 |
0.37 |
14 |
二级保护区路域 |
203.39 |
17.55 |
15 |
准保护区水域 |
/ |
/ |
16 |
准保护区路域 |
/ |
227.7 |
岳阳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水源为铁山水库。铁山水库1982年建成,1994年正式取水,北干渠取水口位于东经113.5148°、北纬29.1673°处,取水水位是81.8米,设计枯水位是80米,是岳阳市100万人的饮用水水源地,实际取水量为8500万吨/年。小饶港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为小饶港水库,取水口位于东经113.4807°、北纬29.1042°处,服务城镇为公田镇和杨林乡,目前,正在铺设自来水厂与居民连接管道,预计2016年底试供水,饮用水源基础状况见下表。
表2.2-1 饮用水源基础状况表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厂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现状年服务人口(万人) |
设计取水量(万吨/年) |
现状年取水量(万吨/年) |
已服务 年限(年) |
使用 状况 |
铁山水库 |
岳阳市自来水公司 |
地表水 |
100 |
/ |
8500 |
22 |
在用 |
小饶港水库 |
小饶港自来水厂 |
地表水 |
在建 |
铁山水库属于新墙河流域,铁山水库的汇水区有5条河流,分别是月田镇的月田河、吴家段河;毛田镇的毛田河、英桥河;相思乡的小港河。此外,流域内还有2条主要河流,一条是公田镇的东淇河(与铁山水库东北-西南向隧道相通),另一条是铁山水库流域最长的一条河流--沙港河,沙港河发源于平江县板江乡,流经月田镇后称为月田河,随后汇入铁山水库,从铁山水库大坝口流出进入公田镇,最终汇入新墙河支流的沙河。
2.4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分析 2.4.1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铁山水库位于湖南省岳阳县公田镇铁山口,总库容6.35亿立方米,正常库容5.4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产水量3.67亿立方米,水岸线长328公里,水面面积44.47平方公里,集雨面积493平方公里,平均河宽20米,平均水深10米,年平均径流量11.64 m3/s,平水期平均径流量11.05 m3/s,枯水期平均径流量3.99 m3/s,最枯月平均径流量0.36 m3/s。水库大坝为黏土斜墙沙石混合坝,高44 m,底长70 m,宽272 m,顶长206.5 m,宽10 m,设计洪水位93.38米,正常蓄水位92.2米,死水位80.00米。
小饶港水库为中型水库,与铁山水库通过隧洞相连,来水面积约28平方公里。小饶港水库不仅为岳阳县提供水资源,还是公田镇、甘田乡和杨林乡的灌溉用水,灌溉面积为4.5万亩。此外,小饶港水库还有防洪发电的功能。
铁山水库分别建有南、北两个专用饮水渠道,南干渠与小饶港水库通过隧洞相通,进而通过长约35.44 km的饮水渠道一直汇入新墙水库;北干渠则与金凤水库相通。
铁山水库是一座大型水库,具有重要的饮用水源功能,是岳阳市的饮用水源地,2011年被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承担着岳阳市近百万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同时还具有防洪、农业灌溉和旅游休闲等功能。以铁山水库为骨干水源的铁山灌区是湖南省第二大灌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控灌农田面积85.41万亩。
图2.4-1 北干渠取水口
图2.4-3 小饶港水库通往南干渠的闸门
图2.4-4 南干渠通往新墙水库的专用饮水渠道
2.4.2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评价(1)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铁山水库20.3平方公里水域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行Ⅱ类标准。
(2)水源地现状水质
①水质评价标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一级水源保护区以Ⅱ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二级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以Ⅲ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以此作为衡量依据。
②监测断面
本次评价根据岳阳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8月铁山大坝取水口基本项目+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监测数据,毛田河入库河口、月田河入库河口基本项目监测数据及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年7月铁山水库大坝上游50米断面特定项目监测数据对铁山水库水质进行全面分析。
③水质评价指标
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中的特定项目(80项),另增加透明度、叶绿素a,共111项。
④断面水质评价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
⑤水质监测统计结果及分析
铁山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年平均值统计结果见下表,包括铁山大坝取水口、毛田入库河口和月田河入口河口3个断面。
表2.4-1 铁山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年平均值(铁山大坝取水口)
序号 |
监测指标 |
单 位 |
监测结果 |
Ⅱ类标准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8月 |
||||
1 |
水温 |
℃ |
15.43 |
15.75 |
15.07 |
— |
2 |
pH |
无量纲 |
7.39 |
7.33 |
7.48 |
6~9 |
3 |
溶解氧 |
mg/L |
8.67 |
8.02 |
7.82 |
≥6 |
4 |
CODMn |
mg/L |
2.49 |
1.92 |
2.25 |
4 |
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8.73 |
5.71 |
6.18 |
15 |
6 |
BOD5 |
mg/L |
2.61 |
2.48 |
2.35 |
3 |
7 |
氨氮 |
mg/L |
0.20 |
0.16 |
0.14 |
0.5 |
8 |
总磷 |
mg/L |
0.013 |
0.012 |
0.017 |
0.025 |
9 |
总氮 |
mg/L |
0.28 |
0.19 |
0.18 |
0.5 |
10 |
铜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1 |
锌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2 |
氟化物 |
mg/L |
0.26 |
0.24 |
0.24 |
1 |
13 |
硒 |
mg/L |
0.0005ND |
0.0005ND |
0.0005ND |
0.01 |
14 |
砷 |
mg/L |
0.0002ND |
0.0002ND |
0.0002ND |
0.05 |
15 |
汞 |
mg/L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5 |
16 |
镉 |
mg/L |
0.0001ND |
0.0001ND |
0.0001ND |
0.005 |
17 |
六价铬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18 |
铅 |
mg/L |
0.003ND |
0.003ND |
0.003ND |
0.01 |
19 |
氰化物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20 |
挥发酚 |
mg/L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5 |
21 |
石油类 |
mg/L |
0.02ND |
0.02ND |
0.02ND |
0.05 |
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50ND |
0.050ND |
0.050ND |
0.2 |
23 |
硫化物 |
mg/L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0.1 |
24 |
粪大肠菌群 |
个/L |
271.43 |
444.17 |
450.86 |
2000 |
25 |
硫酸盐 |
mg/L |
8.27 |
7.26 |
7.39 |
250 |
26 |
氯化物 |
mg/L |
1.20 |
2.67 |
2.28 |
250 |
27 |
硝酸盐 |
mg/L |
0.06 |
0.09 |
0.08 |
10 |
28 |
铁 |
mg/L |
0.03 |
0.08 |
0.04 |
0.3 |
29 |
锰 |
mg/L |
0.02 |
0.01 |
0.01ND |
0.1 |
30 |
透明度 |
m |
1.36 |
1.23 |
1.51 |
— |
31 |
叶绿素a |
mg/m3 |
4.62 |
5.21 |
3.81 |
— |
32 |
三氯甲烷 |
mg/L |
0.000003ND |
0.000003ND |
0.000003ND |
0.06 |
33 |
四氯化碳 |
mg/L |
0.00000023ND |
0.00000023ND |
0.00000023ND |
0.002 |
34 |
三氯乙烯 |
mg/L |
0.000001ND |
0.000001ND |
0.000001ND |
0.007 |
35 |
四氯乙烯 |
mg/L |
0.0000003ND |
0.0000003ND |
0.0000003ND |
0.04 |
36 |
苯乙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02 |
37 |
甲醛 |
mg/L |
0.05ND |
0.05ND |
0.05ND |
0.9 |
38 |
苯 |
mg/L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1 |
39 |
甲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7 |
40 |
乙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3 |
41 |
二甲苯①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5 |
42 |
异丙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25 |
43 |
氯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3 |
44 |
1,2-二氯苯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1 |
45 |
1,4-二氯苯 |
mg/L |
0.0020ND |
0.0020ND |
0.0020ND |
0.3 |
46 |
三氯苯② |
mg/L |
0.00004ND |
0.00004ND |
0.00004ND |
0.02 |
47 |
硝基苯 |
mg/L |
0.00004ND |
0.00004ND |
0.00004ND |
0.017 |
48 |
二硝基苯④ |
mg/L |
0.00014ND |
0.00014ND |
0.00014ND |
0.5 |
49 |
硝基氯苯⑤ |
mg/L |
0.00004ND |
0.00004ND |
0.00004ND |
0.05 |
50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mg/L |
0.00027 |
0.00027 |
0.00027 |
0.003 |
5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mg/L |
0.00004ND |
0.00004ND |
0.00004ND |
0.008 |
52 |
滴滴涕 |
mg/L |
0.000000704ND |
0.000000704ND |
0.000000704ND |
0.001 |
53 |
林丹 |
mg/L |
0.000000394ND |
0.000000394ND |
0.000000394ND |
0.002 |
54 |
阿特拉津 |
mg/L |
0.0005ND |
0.0005ND |
0.0005ND |
0.003 |
55 |
苯并(a)芘 |
mg/L |
0.0000001ND |
0.0000001ND |
0.0000001ND |
2.8×10-6 |
56 |
钼 |
mg/L |
0.010ND |
0.010ND |
0.010ND |
0.07 |
57 |
钴 |
mg/L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1 |
58 |
铍 |
mg/L |
0.0001ND |
0.0001ND |
0.0001ND |
0.002 |
59 |
硼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5 |
60 |
锑 |
mg/L |
0.0002ND |
0.0002ND |
0.0002ND |
0.005 |
61 |
镍 |
mg/L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2 |
62 |
钡 |
mg/L |
0.0001ND |
0.0001ND |
0.0001ND |
0.7 |
63 |
钒 |
mg/L |
0.001ND |
0.001ND |
0.001ND |
0.005 |
64 |
铊 |
mg/L |
0.00001ND |
0.00001ND |
0.00001ND |
0.0001 |
65 |
三溴甲烷 |
mg/L |
ND |
0.1 |
||
66 |
二氯甲烷 |
mg/L |
0.00599 |
0.02 |
||
67 |
1,2-二氯乙烷 |
mg/L |
ND |
0.03 |
||
68 |
环氧氯丙烷 |
mg/L |
ND |
0.02 |
||
69 |
氯乙烯 |
mg/L |
ND |
0.005 |
||
70 |
1,1-二氯乙烯 |
mg/L |
ND |
0.03 |
||
71 |
1,2-二氯乙烯 |
mg/L |
ND |
0.05 |
||
72 |
氯丁二烯 |
mg/L |
ND |
0.002 |
||
73 |
六氯丁二烯 |
mg/L |
ND |
0.0006 |
||
74 |
乙醛 |
mg/L |
ND |
0.05 |
||
75 |
丙烯醛 |
mg/L |
ND |
0.1 |
||
76 |
三氯乙醛 |
mg/L |
ND |
0.01 |
||
77 |
四氯苯③ |
mg/L |
ND |
0.02 |
||
78 |
六氯苯 |
mg/L |
ND |
0.05 |
||
79 |
2,4-二硝基甲苯 |
mg/L |
ND |
0.0003 |
||
80 |
2,4,6-三硝基甲苯 |
mg/L |
ND |
0.5 |
||
81 |
2,4-二硝基氯苯 |
mg/L |
ND |
0.5 |
||
82 |
2,4-一氯苯酚 |
mg/L |
ND |
0.093 |
||
83 |
2,4,6-三氯苯酚 |
mg/L |
ND |
0.2 |
||
84 |
五氯酚 |
mg/L |
ND |
0.009 |
||
85 |
苯胺 |
mg/L |
ND |
0.1 |
||
86 |
联苯胺 |
mg/L |
ND |
0.0002 |
||
87 |
丙烯酰胺 |
mg/L |
ND |
0.0005 |
||
88 |
丙烯腈 |
mg/L |
ND |
0.1 |
||
89 |
水合阱 |
mg/L |
ND |
0.01 |
||
90 |
四乙基铅 |
mg/L |
ND |
0.0001 |
||
91 |
吡啶 |
mg/L |
ND |
0.2 |
||
92 |
松节油 |
mg/L |
ND |
0.2 |
||
93 |
苦味酸 |
mg/L |
ND |
0.5 |
||
94 |
丁基黄原酸 |
mg/L |
0.003 |
0.005 |
||
95 |
活性氯 |
mg/L |
ND |
0.01 |
||
96 |
环氧七氯 |
mg/L |
ND |
0.0002 |
||
97 |
对硫磷 |
mg/L |
ND |
0.003 |
||
98 |
甲基对硫磷 |
mg/L |
ND |
0.002 |
||
99 |
马拉硫磷 |
mg/L |
ND |
0.05 |
||
100 |
乐果 |
mg/L |
ND |
0.08 |
||
101 |
敌敌畏 |
mg/L |
ND |
0.05 |
||
102 |
敌百虫 |
mg/L |
ND |
0.05 |
||
103 |
内吸磷 |
mg/L |
ND |
0.03 |
||
104 |
百菌清 |
mg/L |
ND |
0.01 |
||
105 |
甲萘威 |
mg/L |
ND |
0.05 |
||
106 |
溴氰菊酯 |
mg/L |
ND |
0.02 |
||
107 |
甲基汞 |
mg/L |
ND |
1.0×10-6 |
||
108 |
多氯联苯⑥ |
mg/L |
ND |
2.0×10-5 |
||
109 |
身囊藻毒素-LR |
mg/L |
ND |
0.001 |
||
110 |
黄磷 |
mg/L |
ND |
0.003 |
||
111 |
钛 |
mg/L |
ND |
0.1 |
表2.4-2 铁山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年平均值(毛田河入库河口)
序号 |
监测指标 |
单 位 |
监测结果 |
Ⅱ类标准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8月 |
||||
1 |
水温 |
℃ |
16.5 |
15.25 |
15.29 |
— |
2 |
pH值 |
无量纲 |
6.98 |
6.79 |
7.53 |
6~9 |
3 |
溶解氧 |
mg/L |
7.83 |
7.47 |
8.03 |
≥6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
2.59 |
2.10 |
2.43 |
4 |
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11.76 |
8.79 |
7.57 |
15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2.49 |
2.33 |
2.43 |
3 |
7 |
氨氮 |
mg/L |
0.31 |
0.22 |
0.19 |
0.5 |
8 |
总氮 |
mg/L |
0.42 |
0.25 |
0.22 |
0.5 |
9 |
总磷(以P计) |
mg/L |
0.028 |
0.011 |
0.026 |
0.1 |
10 |
铜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1 |
锌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2 |
氟化物 |
mg/L |
0.33 |
0.26 |
0.3 |
1 |
13 |
硒 |
mg/L |
0.0005ND |
0.0005ND |
0.0005ND |
0.01 |
14 |
砷 |
mg/L |
0.0002ND |
0.0002ND |
0.0002ND |
0.05 |
15 |
汞 |
mg/L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5 |
16 |
镉 |
mg/L |
0.0002 |
0.0002 |
0.0002 |
0.005 |
17 |
六价铬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18 |
铅 |
mg/L |
0.003ND |
0.003ND |
0.003ND |
0.01 |
19 |
氰化物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20 |
挥发酚 |
mg/L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5 |
21 |
石油类 |
mg/L |
0.02ND |
0.02ND |
0.02ND |
0.05 |
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50ND |
0.050ND |
0.050ND |
0.2 |
23 |
硫化物 |
mg/L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0.1 |
24 |
粪大肠菌群 |
个/L |
280 |
392.5 |
668.6 |
2000 |
25 |
叶绿素 |
mg/m3 |
5.68 |
6.28 |
/ |
|
26 |
透明度 |
m |
1.14 |
1.09 |
1.31 |
表2.4-3 铁山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年平均值(月田河入库河口)
序号 |
监测指标 |
单 位 |
监测结果 |
Ⅱ类标准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8月 |
||||
1 |
水温 |
℃ |
17 |
15.75 |
14.71 |
— |
2 |
pH值 |
无量纲 |
7.48 |
7.62 |
7.45 |
6~9 |
3 |
溶解氧 |
mg/L |
8.38 |
7.95 |
7.84 |
≥6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
2.91 |
2.34 |
2.44 |
4 |
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13.40 |
10.09 |
9.00 |
15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2.78 |
2.57 |
2.42 |
3 |
7 |
氨氮 |
mg/L |
0.30 |
0.23 |
0.24 |
0.5 |
8 |
总氮 |
mg/L |
0.42 |
0.26 |
0.27 |
0.5 |
9 |
总磷(以P计) |
mg/L |
0.031 |
0.020 |
0.029 |
0.1 |
10 |
铜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1 |
锌 |
mg/L |
0.01ND |
0.01ND |
0.01ND |
1 |
12 |
氟化物 |
mg/L |
0.38 |
0.29 |
0.33 |
1 |
13 |
硒 |
mg/L |
0.0005ND |
0.0005ND |
0.0005ND |
0.01 |
14 |
砷 |
mg/L |
0.0002ND |
0.0002ND |
0.0002ND |
0.05 |
15 |
汞 |
mg/L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2ND |
0.00005 |
16 |
镉 |
mg/L |
0.0002 |
0.0002 |
0.0002 |
0.005 |
17 |
六价铬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18 |
铅 |
mg/L |
0.003ND |
0.003ND |
0.003ND |
0.01 |
19 |
氰化物 |
m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20 |
挥发酚 |
mg/L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5 |
21 |
石油类 |
mg/L |
0.02ND |
0.02ND |
0.02ND |
0.05 |
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50ND |
0.050ND |
0.050ND |
0.2 |
23 |
硫化物 |
mg/L |
0.005ND |
0.005ND |
0.01 |
0.1 |
24 |
粪大肠菌群 |
个/L |
289.2 |
449.2 |
550 |
2000 |
25 |
叶绿素 |
mg/m3 |
15.04 |
8.62 |
/ |
|
26 |
透明度 |
m |
1.16 |
1.07 |
0.9 |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铁山大坝断面、毛田河入库河口断面、月田河入库河口断面的水质类别符合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优。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可作为饮用水源。
2.5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状况分析根据实地调研和统计结果显示,铁山水库周边的毛田、月田和公田3个镇主要污染源以居住村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为主,工业以小作坊式的企业为主。
(1)生活污染源:铁山水库周边范围内约有常住人口10.87万(月田镇4.6万,毛田镇5.68万,公田镇0.59万),参考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生活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系数分别为66 g/人·天、8.1 g/人·天、11.6 g/人·天、0.84 g/人·天进行计算,生活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分别为2618.58吨、321.37吨、460.23吨、33.32吨。
(2)畜禽养殖污染
周边以分散式畜禽养殖为主,其中,毛田镇、月田镇和公田镇的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见下表。畜禽养殖废水产生总量约为459.9万吨/年,综合利用量约112万吨/年。
表2.5-1 铁山水库周边乡镇畜禽养殖情况统计
乡镇 |
类型 |
户数 |
存栏数 |
200米内 |
毛田 |
猪 |
34 |
1099 |
21 |
牛 |
17 |
160 |
9 |
|
羊 |
6 |
133 |
2 |
|
鸡 |
3 |
2000 |
2 |
|
月田 |
猪 |
11 |
1262 |
9 |
牛 |
7 |
108 |
5 |
|
羊 |
6 |
869 |
5 |
|
鸡 |
2 |
1700 |
2 |
|
公田 |
猪 |
23 |
749 |
17 |
羊 |
1 |
210 |
1 |
|
鸽 |
4 |
2000 |
1 |
(3)农业面源污染状况
铁山水库周边的毛田、月田、公田3镇耕地面积共计为58.29 km2,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基本农田法,以COD为1.5 kg/亩·年;氨氮为0.3 kg/亩·年进行测算,每年产生的污染物为:COD约131.27吨,氨氮约26.25吨。
(4)工业企业污染状况
目前,铁山水库周边尚有大量的小作坊型企业,包括采矿、预制构件、竹木加工等,企业分布以沿水库周边200 m范围内居多。
2.6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分析铁山水库周边陆域土地利用以林地和耕地为主,林地和耕地面积分别占58.4%和14.9%。水域面积为54.39 km2,占总面积比例为13.9%,滩涂湿地面积为6.55 km2,占总面积比例为1.7%。
流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周边的毛田镇、月田镇和公田镇3个乡镇的平均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为16.6%。以毛田镇镇最重,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占32.22%,其次是月田镇,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为17.72%,公田镇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为10.41%。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铁山水库的周边岸带区域。
铁山水库周边乡镇土地利用结构见下表。
表2.6-1 铁山水库周边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单位:km2)
行政区 |
总面积 |
耕地 |
林地 |
建设用地 |
水域 |
滩涂湿地 |
其他 |
毛田镇 |
79.94 |
9.13 |
55.57 |
3.63 |
1.81 |
3.76 |
6.04 |
月田镇 |
175.40 |
29.37 |
124.88 |
6.81 |
4.13 |
1.32 |
8.89 |
公田镇 |
135.70 |
19.79 |
48.04 |
5.52 |
48.45 |
1.47 |
12.43 |
合计 |
391.04 |
58.29 |
228.49 |
15.96 |
54.39 |
6.55 |
27.36 |
为切实加强对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2015年2月,岳阳县成立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毛田执法大队和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月田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对铁山水库流域的管理与建设职能。同年,岳阳县政府在水源地设置了若干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及保护围栏。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主持编制。
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现有的环境监测队伍和设备。切实加强县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承担铁山水库水源水质监测任务,特别是要加强水库蓄水期水质监测,及时反馈水质信息。县财政应将县环境监测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划拨监测仪器专用款项,设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专项资金(20万/年)。岳阳县环保局监测站每月对铁山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和表2的29项因子,每季度委托岳阳市监测站对优选特定项目进行监测,并在环保局网站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为动态掌握铁山水库水质提供了基础资料,便于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区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坚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对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经常深入排查和不定期执法检查,为实现保护区内巡查常态化,做到每2个月最少巡查一次。
同时,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出台《岳阳市自来水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岳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等,进一步的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铁山水库位于岳阳市城东南46km处,以水库坝址在铁山而得名,水库大坝为黏土斜墙沙石混合坝。高44m,底长70m,宽272m,顶长206.5m,宽10m。水库集雨面积为493平方公里,正常水面41.6平方公里。库总容量5.46亿立方米。大坝左侧的溢洪道,宽30m,安装10m×9m弧形闸门三扇,按单宽流量为50.7立方米/秒核计,即使出现百年一遇的下泻流量1520立方米/秒的大洪水,也能确保水库安全。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3.1.2 地形地貌地质岳阳县地势自东北幕阜山余脉向西南的东洞庭湖呈降阶梯状倾斜。山地主要分布在毛田、月田、张谷英、云山、相思、饶村及公田等乡镇的一部分地方,主要山脉有相思山、大云山。其中相思山位于岳阳县与湖北省通城县交界处,主峰眉毛尖海拔957.2米,为全县最高山峰。大云山位于县境东北部,与临湘县交界,主峰相公尖海拔909.7米。
县境内山地形成中低山剥蚀构造地貌,其主要特征:地壳上升幅度大,浆岩发育、流水下切及风化作用明显,风化厚度不一,土壤呈酸性。丘陵主要分布在盆地周边或山间山麓的旁侧,为剥蚀侵蚀地貌。岗地主要分布于东洞庭湖东岸的麻塘镇、城关镇、黄沙街镇及新墙河两岸。平原主要分布在筻口、新墙、公田、鹿角、麻塘、中洲、城关等乡镇。
3.1.3 气象气候岳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寒冬多变、暑热期长、严寒期短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6.8℃,最高气温40.3℃,最低气温-11.8℃。年日照时间在1813.8小时以上,多年平均无霜期227天。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25.6 mm,最大日降水量为308.00 mm,雨量分布受地形影响随高程降低而呈递减趋势。
3.1.4 河流水系特征岳阳县主要河流有流向东洞庭湖的新墙河、费家河、坪桥河、铜鼓河,有直入南洞庭湖的罗水河。
新墙河有沙港、游港两大支流,在县境主、支流全长115.4千米,流域面积1597.6平方千米。主流经新墙、城关两镇,从破岚口入东洞庭湖。
铁山水库属于新墙河流域,铁山水库的回水区有5条河流,分别是月田镇的月田河、吴家段河;毛田镇的毛田河、英桥河;相思乡的小港河。此外,流域内还有2条主要河流,一条是公田镇的东淇河(与铁山水库东北-西南向隧道相通),另一条是铁山水库流域最长的一条河流--沙港河,沙港河发源于平江县板江乡,流经月田镇后称为月田河,随后汇入铁山水库,从铁山水库大坝口流出进入公田镇,最终汇入新墙河支流的沙河。
铁山水库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系示意图见附图。
3.1.5 土壤植被岳阳县的土壤分为红壤、黄壤、潮土、紫色土、水稻土等5个土类,8个亚类,34个土属,76个土种。
东部海拔300米以上山区,以花岗岩红壤为主。中部丘岗地区多为酸性紫色土。西部洞庭湖沿岸岗地为红土红壤。洞庭湖平原向湖心依次分布着荒洲紫湖潮土,烂湖泥田、青隔湖潮泥田、潮砂泥田等。新墙河流域沿河溪谷而下,大体上依次出现红壤、黄泥田、红黄泥田、青隔红黄泥田、青泥田等。
岳阳县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木本类植物92科,829种,其中乡土树种82科、655种。属国家及省定保护的有银杏、杜仲、桢楠、青檀、香桦、花桐木等14科、24种。用材树种主要有杉、松、樟、枫、檫、楠、桐、柏等。
3.1.6 水资源状况岳阳县平均降水量为1325.6 mm,4-9月份降水量870-950 mm,多年蒸发量为1160.0 mm。全县水域面积1190 km2,约占全县总面积的40.6%,主要为县辖东洞庭湖水面。主要河流有直泄东洞庭湖的新墙河、费家河、坪桥河;直入南洞庭湖的罗水河。全县共有中型水库2座,小(Ⅰ)型水库32座,总库容5789.3万m3,小(Ⅱ)型水库183座,总库容1.238亿m3。中小工程蓄引提总水量3.1亿m3。另外大(Ⅱ)型铁山水库预计2020年可供岳阳县农业灌溉水量2.47亿m3,全县地表水开发利用总量共计5.57亿m3。
地下水赋存条件受地层岩性、结构构造、地形地貌诸因素制约,基本以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二大类型。地下水资源利用主要是供饮用水、目前已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2.59万m3/d,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845万m3。
3.1.7 生物多样性岳阳县境内记录到的野生动物500种,即兽类22种,鸟类266种,虫类196种,其他17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2种,二级保护动物47种,三级保护动物70种;记录到的鱼类114种,木本类植物829种,其中乡土树种655种,属国家级及省定保护树种24种。主要野生动物有:蛇类、野兔、黄鼠狼、老鼠、蛙、普通鸟类等,水生鱼类有鲫鱼、草鱼、鲢鱼、鲤鱼等。经调查,区内无野生的国家保护植物和珍稀濒危动物种类。
3.2 水库周围的主要环境问题目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源及环境问题见下。
(1)周边居民生活污染源较为突出
铁山水库库区人口密集,仅距水库岸线200米范围内共有8547户、4.3万人。流域年产生活污水400万吨、生活垃圾10万吨。目前,月田镇污水处理厂与毛田镇污水处理厂已试运营,减少了生活污水对水库的污染;库区未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大部分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放入库,对水质造成局部污染。同时,随着库区集镇、人口、工业等迅速发展,污染可能会加重,水源污染的治理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剧。
(2)农业面源污染
保护区内尚有耕地约41.04km2,其中,铁山水库陆域一级保护区内约有0.1km2。由于农药的大量施用,尤其是高毒残留农药的残留,通过各种渠道汇流到水体中,污染水体。过量施用氮肥和磷肥造成大量的氮和磷营养元素随农田排水或雨水进入水库,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
(3)分散式生猪养殖污染
水库周边尽管没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但还有部分散户生猪养殖存在,多数散户养殖的污染防治设施滞后,没有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沟渠,进而汇入铁山水库,对水质污染危害较大。沿水库周边200 m范围内,涉及畜禽养殖267户,猪、牛、羊、鸡存栏数分别是7187头、519头、1302头、7700只,栏舍面积72163平方米。
(4)工业污染源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大量的小作坊型企业,包括采矿、预制构件、竹木加工等,企业分布以沿水库周边200 m范围内居多,涉及200多家企业1100多台设备。
从划定的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看,目前,陆域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用地,仅涉及小部分农田和村庄建设用地,其中,农田面积为0.1km2,农村居民约为30户100人。二级保护区内主要涉及采矿、竹木加工和预制构件业的大小企业合计约200多家,包括属于违章建筑企业的岳阳县弘峰长石粉有限公司。涉及部分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农田,城镇建设用地10.37km2,农田40.94km2,对饮用水源造成一定污染。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以散户养殖为主,畜禽养殖种类包括猪、牛、羊、鸡,分布以月田镇相对较多,合计生猪当量约为20000头。
表3.2-1 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与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源分布状况
保护区类型 |
生活居民数量 |
工业企业 |
耕地面积(km2) |
畜禽养殖 (猪/头) |
一级保护区 |
约30户100人 |
无 |
0.1 |
<50 |
二级保护区 |
约5000户20000人 |
200多家 |
40.94 |
约20000 |
根据对铁山水库周边环境分析,铁山水库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周边企业和居民,环境风险源主要有以下三项: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此类污染主要与水库周边的大量企业有关。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爆发、悬浮物增加、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4.1.1 生物性污染环境风险源项识别生物性污染是指病原微生物排入水体后,直接或间接地使人感染或传染各种疾病,衡量指标主要为大肠菌类指数、细菌总数等。
(1)生物性污染特点
①预测难,人们对外来生物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入侵难以作出预测。
②潜伏期长,一种外来生物侵入之后,其潜伏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难以被发现,难以跟踪观察。
③破坏性大,外来生物的侵入,在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破坏了该生态系统中各类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2)生物性污染区别
生物性污染与其它污染的不同之处:它的污染物是活的生物,能够逐步适应新的环境,不断增殖并占据优势,从而危害其他生物的生存和人类的生活。
(3)生物性污染类型及来源
①某些原来存在于人畜肠道中的病原细菌。如伤寒、副伤寒、霍乱细菌等都可以通过人畜粪便的污染而进入水体,随水流动而传播。一些病毒,如肝炎病毒、腺病毒等也常在污染水中发现。某些寄生虫病,如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也可通过水进行传播。
②食品污染。生物性污染食品的生物性污染包括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及病毒的污染。微生物污染主要有细菌与细菌毒素、霉菌与霉菌毒素。出现在食品中的细菌除包括可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等的致病菌外,还包括能引起食品腐败变质并可作为食品受到污染标志的非致病菌。寄生虫和虫卵主要是通过病人、病畜的粪便间接通过水体或土壤污染食品或直接污染食品。昆虫污染主要包括粮食中的甲虫、螨类、蛾类以及动物食品和发酵食品中的蝇、蛆等。病毒污染主要包括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和口蹄疫病毒,其它病毒不易在食品上繁殖。
(4)污染危害
食物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烹调等各环节中,都可能受到环境中各种有害致病因子的侵入;以致降低食品卫生质量与营养价值。如果食用了被污染的食品,就会引起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5)污染途径
生物性污染包括微生物、寄生虫、虫卵和昆虫对食物的污染。
微生物污染主要有细菌与细菌毒素、霉菌与霉菌毒素。在食品中的细菌包括能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其他以食品为传播媒介的致病菌,还有能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的非致病菌。寄生虫和虫卵往往是污染食品而使人致病的,如蛔虫、绦虫、中华枝睾吸虫以及旋毛虫等,主要是粪便或土壤污染了饮水或食品。昆虫污染主要包括粮食中的甲虫、螨类、蛾类以及动物性食品和某些发酵食品中的蝇蛆等。
4.1.2 化学性污染环境源项风险识别化学性污染主要是指农用化学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和工业废弃物的污染,汞、镉、铅、氰化物、有机磷及其他有机或无机化合物等所造成的污染。
由于化学物质(化学品)进入水体环境后造成的水体水质污染。这些化学物质有有机物和无机物,它们大多是由人类活动或人工制造的产品,也有二次污染物。按带来的损害,化学污染主要分为环境荷尔蒙类损害,致癌、致畸、致突变化学品类损害,有毒化学品突发污染类损害等类型。
(1)化学性污染源项
化学性污染根据具体污染杂质可分为6类:
①无机污染物质:污染水体的无机污染物质有酸、碱和一些无机盐类。酸碱污染使水体的pH值发生变化,妨碍水体自净作用,从而影响水质;
②无机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的无机有毒物质主要是重金属等有潜在长期影响的物质,主要有汞、镉、铅、砷等元素;
③有机有毒物质:污染水体的有机有毒物质主要是各种有机农药、多环芳烃、芳香烃等。它们大多是人工合成的物质,化学性质很稳定,很难被生物所分解;
④需氧污染物质: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和酚、醇等有机物质可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分解。在分解过程中需要大量氧气,故称之为需氧污染物质。
⑤植物营养物质:主要是生活与工业污水中的含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以及农田排水中残余的氮和磷。
⑥油类污染物质:主要指石油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来源是运输车辆石油泄漏导致水体污染。
(2)化学性污染特点
①预测难,化学性污染具有突发性,比如周边企业化学物质装置发生泄露,导致危险化学品进入水库。
②潜伏期长,污染水体的无机有毒物质主要是重金属等有潜在长期影响的物质,主要有汞、镉、铅、砷等元素,人们难以察觉。
③难以治理,许多化学物质为可溶性物质,进入水体后较难分离。
(3)污染危害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
(4)污染途径
化学性污染包括面源污染、企业突发性事故排放、人为排放污染物。
4.1.3其他污染环境源项风险识别其他污染如藻类爆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藻类爆发主要原因是水体类营养物质过多造成,污染源主要为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
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不属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以上分析,对铁山水库的环境风险源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其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判定见表4.1-1。
表4.1-1 突发环境事件一栏表
类型 |
环境风险源 |
情况说明 |
事件引发 物质 |
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
诱发原因 |
环境风险受体 |
生物污染 |
人群、家畜等动物 |
动物或人群得传播性疾病 |
病原细菌 |
人群或者家畜产生疫情 |
①如伤寒、副伤寒、霍乱细菌等都可以通过人畜粪便的污染而进入水体,随水流动而传播; ②某些寄生虫病,如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也可通过水进行传播; ③疫情动物尸体进入水体。 |
铁山 水库 |
化学性 |
化学物质 |
周边企业装置泄露 |
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
人群中毒或得疾病 |
①周边企业装置发生故障; ②周边企业管理不善; ③农药化肥使用不当。 |
铁山水库 |
环保设施 |
周边企业环保设施故障 |
未经过处理的废水进入水库 |
人群中毒或得疾病 |
|||
固体废弃物 |
危险固废、一般性工业固废处置不善,进入水体 |
剧毒、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比如重金属 |
人群中毒或得疾病 |
|||
面源污染 |
农药化肥过度使用 |
营养物质、有毒物质 |
水体富营养化发生水华 |
|||
人为因素 |
人为投入剧毒或者有毒有害物质 |
剧毒或有毒害物质 |
人群中毒或得疾病 |
由于本项目属于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风险源主要来自于外界,不适用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因此无法对本项目环境风险进行定级。
因此本预案不对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仅制定应急机制和应急措施,一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立即进行响应。
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组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岳阳市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岳阳县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为常设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铁山水库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应急状态下协助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市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担任副组长。副总指挥在报总指挥批准后根据需要进行人员调配。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墙镇。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到达现场应急,总指挥应立即报告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5.2 指挥机构职责及组成 5.2.1指挥机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3)负责应急设施设备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
(4)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宣贯工作,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演练;
(6)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对外联络工作;
(8)必要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
(9)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环境进行修复、总结经验教训。
5.2.2指挥机构组成及各部门职责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岳阳市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岳阳县县长
成 员: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现场指挥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市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2、岳阳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岳阳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岳阳县县长
副组长:岳阳县环保局局长、卫生局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分管副局长
岳阳县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现场指挥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建立本区域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网络。
(2)岳阳县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按属地管理原则,对铁山水库内发生的水源污染事故负责并组织处理;做好污染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3、市应急现场指挥组及其职责
(1)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
现场指挥: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市卫生(疾控)副局长
(视污染事件性质而定)
副 指 挥: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水务局分管处室处长
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县环境监察大队(科)、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县疾控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处室相关人员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建各应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调查、处置、监测等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职责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通知环境监测站或卫生(疾控)部门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4、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小组组成
(1)、应急处置小组组成
市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市环保局或卫生局(疾控中心)相关处室副处长
成员: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指定人员
岳阳县应急小组:
组长 :环保局或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成员 :岳阳县经委、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指定人员。
(2)、应急监测小组组成
发生化学品水源污染事故后,由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建应急监测小组(具体见附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
发生生物病原菌污染水源事故后,由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对应的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二)应急小组职责
应急处置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展开现场监察、处置工作。组长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应急监测小组: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5.3 其他部门机构职责及组成(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特大事故在特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3)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4)环保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5)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起用备用的输水渠道,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
(6)交通部门:负责有关船闸的开闭,航道的调整和水上运输秩序的维护。
(7)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要求相关水厂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8)责任部门:是指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其职责: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置和调查处理。
(9)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是指根据职责应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确定。其职责:参与特大事故现场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5.4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聘请岳阳市高校、医院等有关专家组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针对铁山水库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对应急预案人员在日常工作以及应急演练过程的问题进行培训和指导。
此外,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聘请专家组对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现状做出评估;对事件的污染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对事件应急行动提出建议;对事件的后续处理如环境恢复、生态修复等提出建议;进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发生在辖区境外和辖区内有可能对我县饮用水源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办和上级突发事件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在1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市(区)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并请示启动各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6.2应急预警 6.2.1应急预警划分标准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1)Ⅰ级(特大):因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铁山水库大面积水环境严重污染,使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环境事件。
(2)Ⅱ级(重大):将导致重要饮用水源河流大面积污染、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环境事件。
(3)Ⅲ级(较大):水环境污染较重,影响范围较大、后果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岳阳市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
(4)Ⅳ级(一般):水环境污染事件将要发生,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可能会影响建制镇以下的饮用水源,但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可在短时间内自我净化或由相关部门控制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
6.2.2事故预警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6.3应急响应及其程序 6.3.1应急应急准备工作铁山水库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岳阳县政府应急办和岳阳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上报县、市环保局;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6.3.2应急情况初报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局或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和市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市领导小组组长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必要时在2小时内通知下游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及时减小受害范围。市环保局或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分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
6.3.3快速出击接到报告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指令各应急小组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赶赴现场。应急现场指挥组同时通知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6.3.4现场控制如果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小组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6.3.5 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
①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陶瓷、水玻璃厂等集中排污,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运输造成的水质污染,农田施农药后暴雨入河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
②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
③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
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
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
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环境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和有关的分散式供水)、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水库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水源水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6.3.6情况详报应急小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局领导及上级部门,并派员代表环保部门参加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3.7应急救援工作及污染处置(1)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事件扩大。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2)污染处置
①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②采取控制措施。市政市容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林水及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处理污染的能力如水厂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③加强监测。包括增加指标和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④加强水源保护;
⑤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6.3.8 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小组向应急现场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6.3.9污染跟踪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 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6.3.10调查取证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6.3.11 行政处罚环保、卫生等行政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6.3.12事件总结报告行政性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文号、主送抄送单位、事件概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检测和结果、事件原因分析、事件性质与结论、事件处理经过和效果、问题和建议、落款、单位、时间、附件。
业务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前言、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调查方法结果、分析、讨论、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价、结语。
6.3.13 上报与反馈调查报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和防疫部门、肇事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
6.3.14 结案归档结案归档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对各个环境风险源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见表7.1-1~7.1-3,
表7.1-1 生物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卡
名 称 |
内 容 |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生物性污染 |
危险特性 |
①预测难,人们对外来生物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入侵难以作出预测。 ②潜伏期长,一种外来生物侵入之后,其潜伏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难以被发现,难以跟踪观察。 ③破坏性大,外来生物的侵入,在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破坏了该生态系统中各类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
疏散与撤离 |
若动物或者人群发生传染性疾病,因立即对可能传染的病体或者患者进行隔离,避免疾病进一步传染 |
应急处置 措施 |
(1)控制传染病扩散 ①对可能引起传染疾病的病人进行隔离,对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及呆过的地方进行消毒和灭菌; ②若动物发生疫情,立即对得疫情的动物进行控制,焚烧处理。 (2)切断扩散途径 若疾病或者疫情是由水库水质引起,立即切断供水,启动备用应急水源 |
应急监测 |
对水体大肠杆菌和病菌进行检测 |
备用水源 |
铁山水库、新墙河饮用水源 |
表7.1-2 化学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卡
名 称 |
内 容 |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
①周边企业使用的化学品泄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水质受到污染; ②周边企业污水、固废进入水体,水质受到污染; ③面源污染,大量农药进入水库 |
危险特性 |
人群中毒或者生病 |
应急处置措施 |
(1)切断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扩散 ①立即切断供水; ②堵住铁山水库出水,避免对下游造成污染; (2)切断扩散途径、污染物的收集、污染物的处理 ①若是周边企业化学物质泄漏,根据泄漏化学药品的类型,立即进行中和沉淀,减少化学物质扩散进入水体; ②若是周边企业废水事故排放,立即对水体进行监测,并通知切断供水,立即通知下游严禁取水; ③若是面源污染,大量农药进入水库,立即停止取水,启动备用水源。 ④采用常见水中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对各类污染物进行处理。 |
应急监测 |
对水库水质进行常规监测,同时监测特征因子。 |
备用应急水源 |
铁山水库、新墙河饮用水源 |
表7.1-3 常见水中污染物的各种处理方法应急处置卡
名 称 |
内 容 |
污染来源 |
解决办法 |
无机物污染 |
主要指酸碱污染物 |
酸雨、各类工厂的生产废水 |
酸性污染物中和法:苛性钠、生石灰、石灰石、氨、碳酸氢钠、含钙动物贝壳; 碱性污染物中和法:盐酸、硫酸、二氧化碳 |
无机毒物 |
Hg、Cd、Pb、As、CN、F等,非金属无机毒物以氰化物为典型例子 |
工业污染 |
活性炭吸附法 |
有机毒物 |
以农业、酚、多环芳烃等为主 |
农业和工业污染 |
活性炭吸附法 |
悬浮物污染 |
不溶性物质,包括SS、固体物质和泡沫塑料等 |
生活污水、工业污染 |
絮凝沉淀法:添加石灰石、絮凝剂等 |
环境突发事件发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现场污染因子及范围,应对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应急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掌握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区域,附近水系分布及流向,采取一些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直至达到国家标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应急监测时,环境应急监控组应先行进行简单监测和取样,同时请求湖南省环境监测站或其它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支援监测。
7.2.2 主要污染物应急监测方法及布点(1)现场监测应当优先使用试纸、便携式仪器等测定。
(2)对于现场无法进行监测的,根据环保部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程序,委托当地具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的单位进行,必要时应与省、市环境监测站联系进行监测。尽快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分析。
7.2.3 监测频次应急监测的频次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而有所变化,根据污染物的状况,在事发初期应当增加频次,不少于2小时采样一次;待摸清污染规律后可适当减少,不少于6小时一次;应急终止后可24小时一次进行取样,至影响完全消除后方可停止取样。
表7.2-1监测频次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追踪监测 |
水库进、排水口 |
3次/应急期间 |
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进出水标准 |
取水口 |
2次/应急期间 |
以平行双样数据为准 |
注:监测布点根据污染物扩散范围进行布点 |
在实施应急监测方案之前,应该给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酸碱工作服、防毒呼吸器、面部防护罩、防酸碱雨鞋、气密防护眼镜以及应急灯等。
7.3 应急终止 7.3.1 应急终止的条件当对发生事故进行一系列处理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乃至尽量低的水平。
7.3.2 应急终止的程序(1)根据应急事故的处理,当符合上述规定中任何一种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即可确认终止应急,或由发生事件的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向所属各专业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7.3.3 应急终止通知应急解除后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
(1)由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检测结果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宣布本次事故已解除,应急结束。通知解除警戒,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进入跟踪监测阶段。
(2)通过电话和新闻媒体通知周边村、镇和有关单位本次危险已正式解除。
7.3.4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应急领导小组应负责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根据实践经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人员实施事故应急响应调查与评估。根据环境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评估,并编写评估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评估总结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环境事件等级、发生原因及造成的影响;
(2)环境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3)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
(4)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5)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6)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7)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
(8)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
(9)应急处置能力评估结论;
(10)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
8.2善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善后处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安置工作;
(2)对影响健康人员继续治疗,并及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事宜;
(3)对铁山水库水质进行跟踪监测。
8.3恢复重建 8.3.1净化和恢复清洁净化和恢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稀释,用水、清洁剂、清洗液稀释现场和环境中的污染物料。
(2)中和,中和一般不直接用于人体,一般可用苏打粉、碳酸氢钠、石灰等撒入水中。
(4)吸附,可用吸附剂吸收污染物,但吸附剂使用后要回收处理。
8.3.2现场环境恢复事故后,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并对遭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恢复。对受污染的地表水质量进行连续监测,直至达到正常指标;若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聘请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并对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提出相应的恢复建议。组织专家提出对受影响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和方案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确保在一定期限内恢复生态环境平衡。
加强应急演练、应急工作宣传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全民应急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做好应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9.1 预案培训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应急人员,必须开展应急培训,熟悉应急程序,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以及应急行动。
9.1.1 培训内容应急培训计划由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可根据本预案实施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可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形式,要求员工对应急预案中的注意事项和自己应履行的职责必须做到熟知、熟会。保存好培训记录,并做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9.1.2 培训方式培训的形式可以根据实际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定期开设培训班、上课、事故讲座、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9.2 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纪律严,组织强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妥善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9.2.1 演练组织与级别应急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参加,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配合。
9.2.2 演练准备演练应制订演练方案,按演练级别报应急指挥负责人审批;演练前应落实所需的各种器材装备与物资、交通车辆、防护器材的准备,以确保演练顺利进行;演练前应通知周边社区人员,必要时与新闻媒体沟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9.3 预案衔接 9.3.1与《岳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铁山水库由岳阳市和岳阳县管理,其日常监管由市一级行政部门负责,在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外部应急预案时,将由市一级政府部门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因此,本部分主要分析本应急预案与市级政府部门发布的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组织机构方面,市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铁山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方面,预案对各个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市环保局建立健全反应快速、保障协调的应急机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市武警支队协助公安局做好现场警戒、保安和抢险与疏散等工作——在铁山水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可以立即向上级报告,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铁山水库进行支援。
事件分级方面: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分级,明确了相应级别的响应行动与信息报告等程序,本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划分为方便内部响应而设,事件的定级可通过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与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对接。
9.3.2与自来水厂预案的衔接由于本预案范围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若发生水质污染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和小饶港自来水厂应急预案。因此,本应急预案应与自来水厂发布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在发生水源受到污染的情况下,需要立即通知自来水厂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自来水厂采取停止供水的应急措施。
应急通讯录
部门 |
电话 |
岳阳市应急办 |
12369 |
岳阳市环保局 |
0730-8879700 |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730-8788526 |
岳阳市人民政府 |
0730-8880225 |
岳阳市消防大队 |
0730-8723700 |
岳阳市公安局 |
0730-8619314 |
市卫生局(疾控中心) |
0730-8222629 |
市建委 |
0730-8525668 |
岳阳市自来水厂 |
0730-8786223 |
岳阳县应急办 |
0730-3723163 |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730-3322566 |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
0730-3723163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0730-3723132 |
岳阳县医院 |
0730-3721111 |
岳阳县自来水厂 |
0730-7621113 |
新墙镇自来水厂 |
0730-7500002 |
新墙镇人民政府 |
0730-680160 |
市交通局 |
0730-3271376 |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
0730-8876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