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征缴扩面管理的通知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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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社征发〔2017〕1号

岳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

关于未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实行

统一征缴扩面管理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效能,切实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社会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340号)《关于未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征缴扩面管理的通知》(岳人社函[2017]49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市本级未参保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实行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8-1起,市本级未参保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简称市征缴处,下同)统一负责。

二、自2017-8-1起,市本级新增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基金征收等公共业务由过去的各险种分别申报办理改为市征缴处统一办理,各险种经办机构不再办理新增参保单位的基金征缴等公共业务。

三、本通知自2017-8-1起执行。通知下发后,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扩面工作与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市征缴处征缴业务咨询电话:0730-2283668

岳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

2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