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林业局2014年综合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林业局   2014-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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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林业局2014-综合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阳委[2011]3号)和《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县委[2011]4号)精神,岳阳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八、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解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财务核算中心);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资源管理股(林业产业发展股);

二级机构: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县防火办);岳阳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岳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所;岳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岳阳县营林基地工作站;岳阳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岳阳县林权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林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岳阳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公益林管理站;另加二十个乡镇林业工作站。

核定我们有行政编制13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政法专项编制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15人、乡镇林业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4人。

局机关实有104人含:实有公务员24人,岳阳县森林公安局8人,岳阳县林业局湿地保护分局9人,岳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役所9人,岳阳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32人,其他二级机构事业人员22人;20个林业站现有178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岳阳县林科所、新墙苗圃19人。

(一)收入说明: 在2014-收入表中经费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县财政预算批复数为1330.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为上级专项拨款和本级林业专项基金收入为353.4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12万元、公安转移支付7万元、其他收入为本-县人社局预计拨入离退休人员工资93.5万元。

(二)支出说明:

一、基本支出:1530.31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035.19万元;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1.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72万元;

二、项目支出325.78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40万元;

(三).人员经费:工资按档案工资预算;津补贴按在职人/-18600元、离休按在职的90%、退休按在职的75%预算。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金”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算。

(四).公用经费按县财政的标准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预算。

(五)项目支出是指上级拨入的项目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