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县畜牧水产局   2014-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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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 方 案

 

项目名称: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建设单位:岳阳县畜牧水产局

项目负责人:柳 卫 平

项目设计单位:岳阳县畜牧水产局、财政局

建设地点:岳阳县域生猪人工授精种公猪站

联系电话:0730—7639323

传真:0730—7652166

邮箱:7620443222@163.com

 

 

 

                        二0一四-二-

 

 

 

 

 

 

 

2014-湖南省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生猪良种化进程,努力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扩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成果,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湘牧渔计[2013]14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财办[2013]46号)和财政部《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岳阳县是全国生猪百强县,也是全国的生猪调出大县。2013-,全县出栏肉猪159.8万头,-末存栏母猪8.36万头,我县为加快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普及,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减少疾病传播,增加生猪养殖效益,加快实现生猪产业“保量、提质、减排”的目标。根据项目要求,今-对全县存栏母猪8.36万头中的7.41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其中4.5万头纳入国家良种补贴项目范畴。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点

本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保持延续性的原则,结合我县生猪优势产业规划布局及相关乡镇目前的生猪品改实际情况。2014--初经过逐级申报,逐项审核评分,有5个单位申报建设种公猪站(见《项目县生猪良种补贴种公猪站情况表》)。省畜牧水产局将对5个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后验收,经验收合格颁发《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县畜牧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确定申报者为2014-度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实施条件

2013-底全县存栏母猪8.36万头,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人工授精网络体系,具有较好的生猪人工授精基础条件。共有高标准规模种公猪站和供精单位10个,供精服务网点72个,存栏采精种公猪165头,从事生猪人工授精技术人员159人,2013-开展生猪人工授精达13.18胎次,项目区生猪人工授精普及率达93.8%。

三、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主要是项目区内使用良种公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户),以下简称养殖者。

(二)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按照每头能繁母猪-繁殖二胎核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40元标准补贴到种公猪站。

(三)补贴品种

2014-项目种公猪的品种以大约克猪、 长白猪、 杜洛克猪

为主,兼顾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四)补贴方式

按照财政部《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种公猪站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每头份15元,每头份精液价格包括补贴在内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项目领导小组核定的配种情况及种公猪站提供的有关凭证,确定实际完成情况按每瓶精液补贴10元,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到种公猪站。对配种没有成功或达不到配种要求的,不给予补贴。供精网点对种公猪站负责,不重复参与项目补贴。

四、种公猪站入选条件

(一)项目种公猪品种和质量要求。

2013-本县项目的种公猪须符合《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15号)、《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23238—2009)、《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评定办法》(湘牧渔发〔2008〕182号)等文件要求,并有生产性能测定和种质评定档案。

1、种公猪要有种畜禽合格证书,须符合《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

 2、种公猪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可辨,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综合评定等级优秀。

3、项目用种公猪来源必须是省畜牧水产局确定的湖南美神育种有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农牧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佳和农牧有限公司、湖南鹏杨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湖南伟鸿原种猪场等7家原种猪场的种公猪。

    (二)种公猪站入选条件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种公猪站应取得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湖南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标准。2014-我县招标种公猪站存栏可采精种公猪不少于30头,优质优价供精2万瓶以上,在全县建供精网点不少于5个。

(三)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

    按项目要求,种公猪站建设须达到《湖南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配备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获得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管理程序
  县畜牧水产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2014-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制订当-《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向省财政厅、省畜牧水产局申报补贴项目材料。

1种公猪站招投标。组织招标签订合同,按照国家对本项目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采取招投标形式确定种公猪站,签订《2014-度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同》,并将结果填报《项目县生猪良种补贴种公猪站中标情况表》。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种公猪站应具备有县级以上畜牧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省级畜牧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取得资格证书。从事生猪人工授精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生猪人工授精从业资格证书。

4、种公猪站基本条件。根据《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人工授精种公猪站建设验收标准考评细则》的规定种公猪站必须选址合理,独立建站,距交通主干线(国道、省道)应在1000米以上,水、电、路畅通,生活区、生产区严格隔离,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完善。要有专用的种公猪栏舍、采精室、检测室,并备有消毒室、消毒池、专用供精窗口等。

5、种公猪站必备仪器。要备有相差显微镜、精子密度测定仪、双蒸水机、磁力搅拌器、37℃恒温电热板,17℃恒温箱、水浴锅、天平、消毒柜、短途保温运输箱、电冰箱、移液器等必备的精液处理设备。

  6、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要求育种资料齐全,种公猪种源清楚,系谱完整,档案健全。种公猪调教、公猪饲养管理、免疫程序等各种规章制度要上墙悬挂整齐。

7、防疫措施严格。要求种公猪健康无疫,精液质量合格,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售后服务到位。

(二)严格技术规范。

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生猪人工授精补贴实施范围、补贴条件、补贴品种、补贴标准和相关要求等,并明确每瓶精液有效精子数在30亿以上,精子活力在70%以上。

(三)严格项目实施。

1建立台账档案。种公猪站从事生猪人工授精时,必须按规定作好供精台账记录和开具供精收费收据单,并填写养殖者的姓名及养殖者签字或手印(分为三类:供精台账、三包服务台账和网点供精台账)。采精公猪必须做到一猪一账,要求采精台账中所有子项目内容如实填写且合符逻辑,对内容不全者将不给予补贴。种公猪站自养能繁母猪配种记录集中在今-项目实施初期一次性填写。

2、统一精液标签。成品精液瓶上必须贴上由县畜牧水产局监制的《生猪人工授精精液标签》,并填写公猪品种、耳标号、保存期、生产期及生产单位等内容。

3、收费补贴透明。县畜牧水产局监制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服务收费公示牌》,应悬挂于各种公猪站供精窗口上方的醒目处,以便接受母猪养殖者监督。补贴标准与收费价格按公示牌的标准严格执行。

    4、规范台账管理。种公猪站在开展生猪人工授精收费时,须同时开具省畜牧水产局统一印制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收费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当地县畜牧水产局,第二联乙方留存,第三联畜主留存。并及时填写《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帐》和《种公猪采精记录台帐》(1猪1本采精台账),并与三方保存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收费单对应一致。种公猪站将《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合同》、台帐、配种收费单存根送交县畜牧水产局,县畜牧水产局检查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申请补贴名册,再由县财政统一打卡到种公猪站。

    5、供精网点管理。供精网点应当建好供精或配种服务台账,并开好《生猪人工授精收费单》,其台账和收费单应与种公猪站保持一致,有母猪养殖者签字并按手印确认,所有数据只对种公猪站负责,不重复参与项目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我县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协调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易新岳任组长,县畜牧水产局、财政局主要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管理和监督,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项目工作进度检查、总结和验收,配合农业部、省畜牧水产局开展项目相关工作等。

2、成立项目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我县项目技术服务小组由县畜牧水产局分管畜牧工作的畜牧总工程师孙晓香同志任组长,畜牧股、县种畜场技术人员及尖子人工授精员组成技术服务小组,主要职责: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的评定,公布入选项目实施供种种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对项目区种公猪站种公猪评定;选种选配方案的审查;开展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指导、培训与咨询服务;协助省畜牧水产局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开展种猪精液质量检测和检查。

(二)建立责任制

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1、县财政局:审查-度项目实施方案、补贴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拨付项目补贴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2、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协调管理小组和项目技术专家组,建立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种公猪站及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签订《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合同》,招标结果报省畜牧水产局备案。出台了《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及种公猪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改良任务,建立健全供精、检测、配送、配种等全县生猪良种补贴信息台帐;开展项目宣传和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种公猪站具体的实施工作;审核各种公猪站人工授精台帐、配种收费单,确定补贴配种胎次,汇总后,统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做好本县项目总结等。

(三)加强技术培训。由项目技术专家组负责项目技术培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示范、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对项目管理人员、畜牧技术人员、配种员及养殖户宣传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和生猪人工授精、选种选配、种猪精液编号、系谱档案的建立等方面的知识,使项目工作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使本项目达到最大社会效益。今-计划举办技术培训班2次,培训4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800份。

(四)严格项目监督。

1、生猪良种补贴种公猪站,补贴品种及资金分配一旦下达,不得随意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报省畜牧水产局和省财政厅批准。

2、项目种公猪站,必须在县财政、畜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向农户提供服务。

3、严格执行财政部《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号),县财政局将依据《湖南省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及种公猪管理暂行办法》按招标合同拨付补贴资金。

4、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

贴区域、补贴标准等。对招投标确定的种公猪站名单在县电视台或当地乡镇公示7天。

5、县畜牧水产局要建立健全供精、检测、配送、配种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畜主须在配种收费“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手印,同时要保存好配种收费单和供精配种台帐,以备查验。

6、县畜牧水产局和种公猪站随时走访养猪户,对各个精液配送点进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各种公猪站、网点要接受项目技术专家组及项目实施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局要以表格简报形式按-及时向省局上报项目执行进度情况,于每-底前上报省畜牧水产局,并于每-6-20和12-20前分别上报半-工作总结和-度工作总结。

7、县畜牧水产局加强对种公猪站和配种员、母猪养殖户的抽查,对弄虚作假、套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县畜牧水产局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730-7639323。

七、检查验收

今-11-底前,县畜牧水产局进行检查总结,然后上报省项目领导小组,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和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验收内容如下:

1、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2、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3、项目实施任务分配及合同签订情况;

4、种公猪站的检查、验收和建设情况;

5、配种技术人员的考核、分布及全-人工授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服务区域、配种胎次、产仔成活情况等);

6、各种公猪站要自觉接受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的监督和检查,将组织专门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种公猪站进行现场检查,走访调查农户和电话调查。今-4-、6-、8-、11-进行四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验收,采取看现场、查台帐、点公猪、数仪器、统数字、辨真假等方法确定各种公猪站的任务完成情况。

7、查看种公猪系谱档案、评定等级、精液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情况。

8、配种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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