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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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建人〔2015〕1号

关于冯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

冯 猛同志 任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李永良同志 任县城建档案馆馆长;

欧阳文同志 任县建筑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兼);

胡朝阳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副书记;

刘修虎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蒋巧梅同志 任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免 去:

刘修虎同志 县建筑总公司副书记、副经理职务。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