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单位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处置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治安事件:指国家财产被盗窃或损失严重,爆炸、骚乱或斗殴致人重伤的治安事件等。
2.火灾事件:指电气、雷击、爆炸、燃气泄漏、可燃物、烟头等引发的火情或火灾。
3.设备事故:指机房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存储备份、空调、电力等)发生损坏和事故,致使系统瘫痪或正常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等情况。
4.自然灾害:指发生地震、洪涝、雷击、风暴或严重危害隐患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对全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全面领导责任,决策重大事件的处理与上报。
2.领导小组下分设4个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分别负责全局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
3.工作组组成:
治安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机关办公室所属及局属二级机构办公室所属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消防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消防监管股负责人担任;成员消防监管股所属、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消防安全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设备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网络设备管理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灾害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办公室主任及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
三、处置机制
(一)预案启动与终止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由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现场判定或根据报告判定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当事件处置完成后,宣布应急预案终止。
2、如遇社会公共事件,由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署,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在事件结束后或根据上级指示,宣布应急预案终止。
(二)应急处置
1.发现与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向相应工作组报告。
工作组人员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判定事件程度及是否需要社会救助,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的态势和程度,联系社会救助。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告同时,应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若事态无法控制,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同时开展现场救援和现场保护。涉及到人员伤病时,应立即联系急救部门。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相应工作组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相关工作组或股所配合时,由主管该突发事件的工作组牵头,其他工作组或股所予以协助,共同参与处置。
各股所组织人员疏散,协助社会救助机构开展救助。涉及到有人员伤病时,协助急救部门进行救助。
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工作组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并做好现场收尾工作,写出情况报告。
(三)善后处理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及时向职工发布事件调查情况。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预警与防范
1、各工作组组织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各个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健全责任制,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正常工作期间,设备所在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以防设备出现重大故障。非正常工作期间,由保安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以防设备出现故障。
3、建立突发事件防范机制,各工作组要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应急运输安排: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使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2、应急现场维护:组织好受灾场地、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必要时,求助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3、其它保障安排:明确各级责任人,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电、气、水的供给及设备正常运行。
附件1:组织机构及分组
附件2: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
组织机构及分组
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组 长:姚正大
副组长:肖朝辉、赵佳喜、邹岳军、许海峰、许朝辉
彭庆波、喻 红、许奇龙、张四文、谭伯渊
成 员: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李伏龙(7636199)
二、治安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组 长:谭伯渊
副组长:李伏龙、喻 红、刘八平、彭庆波、周 铮
王元军、许林波、陈义兵、曹清玲、杨春喜
丁辉杰、胡琦波、贺建荣
成 员:机关办公室所属、局属二级机构办公室所属
毛迪科(7636199)
三、消防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组 长:赵佳喜
副组长:阎兵胜
成 员:彭 亮(7636288)、刘 岳
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消防安全员
四、设备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组 长:谭伯渊
副组长:李伏龙
成 员: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各网络设备管理员
胡昊楠(7636199)
五、灾害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组 长:姚正大
副组长:肖朝辉、赵佳喜、邹岳军、许海峰、许朝辉
彭庆波、喻 红、许奇龙、张四文、谭伯渊
成 员: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李伏龙(7636199)
附件2:
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第一类 火灾事件
1、发现报告与先期处置
①工作期间: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立即就近拿灭火器进行扑救、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控制火情,同时向事发部门领导及工作组报告,通知人员前往扑救。
工作组成员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火势。火势无法控制,有蔓延、扩散之势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直接向消防119报警。
②非工作时间:
发生火情,值班保安立即发出预警,并向工作组汇报。
院落在职人员立即进行扑救、控制火情;火势无法控制,有蔓延、扩散之势时,应直接向消防119报警。
2、应急响应
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火情,确定是否启动火情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单位安全员全力开展自救,灭火和控制火情,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向消防119报警后,指派专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清理院内车辆,打开院内消防栓井盖;做好消防车辆进院准备。消防队到达后,组织单位安全员做好协助工作。
3、收尾工作
灭火后,工作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清点物资,统计受损状况。协助警方进行火情分析,包括提供线索和调查失火原因等。
事后工作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报上级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应急预案自动终止。
第二类 治安事件
1、发现与报告
当事人发现盗窃、爆炸等治安事件时,应迅速向工作组报告。
工作组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勘查现场,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及时向120求救,并立即开展救助。
2、应急响应
工作组经勘查现场情况后,判定属重大治安事件的,应立即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预案。工作组迅速进行内部排查,并向派出所110报警。
警方到达后,工作组协助查找线索和调查取证工作。
3、收尾工作
事后工作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报上级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应急预案自动终止。
第三类 设备事故
1、发现与报告
工作期间发现重大设备事故时,有关人员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非工作期间发现重大设备事故时,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设备所在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经初步判断属重大设备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工作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记录。
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应及时向120求救,并立即开展救助。
2、应急响应
工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紧急处理,保护存储的数据和相关设施不被进一步破坏,最大限度减小数据和设备损失的范围。
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做好有关处理的记录;涉及人员伤害时,协助急救部门进行救助。
立刻与设备厂商联系获得备品备件、联系设备主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故障。
3、收尾工作
设备重大故障应急处理后,重新启动设备,恢复正常运转。工作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应急预案自动终止。
第四类 自然灾害
1、应对与处置
如遇重大地震、洪涝、雷击、风暴等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人员伤害时,联系社会救助机构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2、收尾工作
灾害结束后,工作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应急预案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