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任免魏旋君、徐永健、邓斌、徐蓉、刘越高、刘起军等职务
来源:县财政局   2020-10-0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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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魏旋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免去颜海林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徐永健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斌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杨诗君同志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周海斌同志任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蓉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越高同志的省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

何寄华同志任省地质院院长;

叶爱斌、刘汉洪、王晓敏、吴宏斌、刘向明、王伟华、李定桥、蒋年生同志任省地质院副院长;

曹幼元同志任省地质院总工程师;

刘起军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洪新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李伯超同志任湘潭大学校长,免去其湖南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周益春同志的湘潭大学校长职务;

戴爱国同志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校(院)长,免去其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陈建军同志任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龚声武同志的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喻友军同志任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彭平安同志任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子明同志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原省核工业地质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的任职,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