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5-12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2018年 第三批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20-06-0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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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检查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岳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反假货币暨人民币净化工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岳银办发〔2018〕7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2018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二、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张军标、余器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三、执法检查对象

在执法检查对象库中抽取对外办理现金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南岳阳湘江村镇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开展检查,并随机抽取网点占比20%。

四、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197号)的规定,结合辖内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人民币收付工作情况。包括人民币收付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柜面人民币收付业务办理、自助设备对外支付现金质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等。

(二)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情况。包括假币收缴、假币保管、假币解缴、真伪鉴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机具管理等。

(三)人民币净化工程工作情况。包括对外付出现金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等。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网点、执法人员。

(二)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立项审批,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在确定的时间举行进点会谈,开展现场调查和取证,制作规范的《执法检查事实确认书》,并经执法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确认,下达执法文书。

(四)所有执法文书归档备案。

六、执法检查处罚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对8家执法检查对象没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