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主要职责
来源:县东洞庭湖管理局   2015-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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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岳阳县对东洞庭湖实行统一有效管理的权属,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岳阳县对东洞庭湖的管理职能,确立岳阳县在东洞庭湖的主权地位。

(二)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执收,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

(三)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东洞庭湖资源,发展东洞庭湖区经济,努力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