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东管办机构信息
来源:东管办   2020-04-1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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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东管办的主要职责:

1. 维护岳阳县对东洞庭湖实行统一管理的权限,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岳阳县对东洞庭湖的管理职能,代表岳阳县行使东洞庭湖的地域管辖主权。

2. 治理东洞庭湖治安、渔政、计生秩序,监督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工作,优化东洞庭湖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东洞庭湖自然、生态资源,维护和确保东洞庭湖的社会稳定。

3. 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东洞庭湖资源,发展东洞庭湖区域经济。

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县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划转有关部门部分行政处罚职能。

二、 县东管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包括接待、来信来访和12345热线办理回复、文件收发、信息收集和反馈、文件材料起草、会务组织、会议记录、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安排和机关事务的协调。负责工会活动组织及相关事务。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政策性调资、人事关系,人员报表和党员年度报表工作。

(三)资源管理股。负责东洞庭湖的综合开发和招商引进,重点对芦苇、藜蒿、渔业、砂石资源进行可行性论证,实现综合开发利用,落实东洞庭湖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四)综合管理股。负责东洞庭湖各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维护东洞庭湖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