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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东管局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县东洞庭湖管理局   2016-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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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东管局三公经费合计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15-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我局2015-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合计7万元(其中维修开支:2.9万元,油料开支:2万元,其他费用开支:1.31万元,出车补助0.34万元,过桥过路为0.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我局2015-公务接待经费合计19万元,共接待339批次38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