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渔政执法工作情况简介
来源:县渔政局   2019-01-10 14:04
浏览量:1 | | | |

我县所辖东洞庭湖1328平方公里(210万亩水域),占洞庭湖面积的49%,是洞庭湖的主体湖。鱼类资源丰富,有8目23科125种,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水生动物中华鲟、江豚等,是重要的“物种基因库”。有9省、市专副业渔民近万人,其中外省渔民占80%,专业渔民674户2403人,渔船2227艘,是内陆大江大湖渔业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战场。

我局作为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主体,充分履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一江碧水”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洞庭湖治理三年行动纲要”,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执法”的原则,扎实开展东洞庭湖渔业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修复渔业生态环境。现就2018年东洞庭湖渔政执法和渔业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渔业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方式,今年召开渔民代表会议21场(次),印发政府通告2000份,赠送宣传手册3800份,播放电视宣传广告2次,发渔民手机信息1.8万条,悬挂横幅86条,出动宣传车船896艘(次),执法人员5400人(次),下湖洲、进渔村、入渔户全方位宣传生态保护政策,渔民、社会公众受教育面达100%,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全面落实东洞庭湖春季禁渔管理

从3月1日到6月30日为东洞庭湖禁渔期,召开了禁渔工作部署会,成立了禁渔工作指挥部,全面实施东洞庭湖湖长制,加大了巡湖巡查力度,落实了禁渔工作各项措施,实行了湖面严查,水中严缴,岸上严堵,扎实开展了违禁捕捞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在禁渔期,共收缴地笼网2180条,拉拉毫3800条,虾笼9600个;共办理违禁捕捞案件56起,其中刑事拘留22起 ,治安拘留3起,行政处罚31起 ,确保了“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等禁渔目标。

三、全面开展渔业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扎实开展了“亮剑2018—渔政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专项整治18次,其中包括“执法护渔”、“清理违规渔具”、“整治电力捕鱼”、“清缴迷魂阵”、“整治矮围网围”等行动,出动执法船3684艘(次),执法人员9800人(次),共投入专项整治经费360万元,截止目前办理渔业案件108起,涉案人员133人,其中刑事拘留22起,涉案人员43人,治安拘留21起,涉案人员22人,行政处罚65起,涉案人员65人。共清除残留迷魂阵196杠,网片22000米,拔砍竹篙近40000根,收缴电捕设备48台(套),扣押电捕渔船43条,东洞庭湖的捕捞秩序得到全面好转。

四、全面开展了矮围网围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洞庭湖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县东洞庭湖矮围网围拆除行动,经调查统计,我县东洞庭湖共有矮围85处,面积26.1万亩,矮围长度530公里。我局充分履职,按照县拆围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我局分指挥部,明确了工作责任,我局为推进所辖28处矮围拆除任务有序开展,分胜利站、二坝子、壕坝等3个片区,从9月10日开始,我局已在3个片区相继开展专项拆围行动,至11月9日我局已全面拆除矮围12处,目前正在施工14处,2处在水下暂不能施工,已完成总工程任务的60%以上,预计到11月底全面完成我局所涉范围的28处矮围拆除任务。

五、全面涵养渔业水生生物资源

1、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认真落实2018三峡项目人工放流计划,在东洞庭湖八仙桥水域,扁山水域共投入放流资金50万元,投放四大家鱼春片、夏花980万尾。6月25日我局与楼区检察院、楼区法院、长航公安在渔都码头举行了公益诉讼与洞庭生态修复同行增殖放流活动,12名非法捕捞人员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捕捞人员的处罚金购买鱼苗,投放400万尾鱼苗进行生态修复,开创了我省渔业生态公益诉讼的先河。

2、加强江豚巡查救护。组建聘请了22名江豚协巡队员,强化了社会民间力量保护江豚的作用。我局设立了江豚救护举报电话,实行了在江豚保护核心区江豚巡查“五到位”,到目前没有发现江豚受伤搁浅或死亡,江豚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数量在逐步增加,东洞庭湖的渔业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