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亮剑2018渔政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18-08-0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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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亮剑2018渔政执法”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各渔政站(队)、机关股(室):

根据农业部、长江办、省、市渔政主管部门和和县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东洞庭湖工作实际,强力推进“亮剑2018渔政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实现东洞庭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机构

成立“亮剑2018渔政执法”专项整治班子,由陈君辉任政委,李海波任指挥长,李文芳、李锋、阮正国、杨利文、何辉为副指挥长,陈三星、李慰林、彭向明、何力、陈林、易江舜、赵佳、易喜军、邢焕生为成员,负责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安全等工作。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

三、专项整治范围

岳阳县所辖东洞庭湖180万亩水域和长江岳阳县段30万亩水域。

四、专项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迷魂阵”、矮围网围、电力捕鱼、“绝户网”底拖网、滚钩、麻布网、栏河缯、捕捞螺蛳违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

2、重点整治交界水域、重点水域、隐蔽水域,集中高发违规捕捞等水域的非法捕捞。

五、专项整治方式

通过开展“亮剑2018渔政执法” 、“执法护渔”、“清理违规渔具”、“水环境治理”和“清湖”等联合执法整治,全面取缔非法业次,全面打击非法捕捞。

六、专项整治目标

实现东洞庭湖捕捞秩序全面好转,确保洞庭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有效保护。

七、专项整治安排

1、亮剑2018春季禁渔联合执法整治:①时间2018年3月1日-6月30日,根据禁渔情况,由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制订行动方案。各站队也可自行组织。②配合农业部省、市开展同步执法行动。③重点清理水下业次,清理“迷魂阵”、地笼网、虾笼、拉拉毫等,全面打击违禁捕捞。④按禁渔要求,落实打击措施。

2、矮围网围专项整治:发现新增或加固矮围即开展整治,①成立整治工作组,制订方案。②时间为2月-3月,水位下降后11月-12月。③每处矮围从闸口二侧各拆距1500-2000米,所有闸口全部捣毁。④所拆矮围网围有效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⑤抽调各站(队)主要力量,组成突击队,全程参加拆围。

3、清除“迷魂阵”专项整治:①时间7月-11月,制订整治方案。②主要整治高发水域“迷魂阵”。③所有残留“迷魂阵”或新增“迷魂阵”全部彻底清除。

4、电捕鱼专项整治:①时间2018年9月-2019年2月,制订整治方案,如情况反弹,可连续不断开展打击整治。②重点整治东洞庭湖沿江、沿岸高发水域的电力捕鱼。③电捕鱼船一律扣押2个月以上,(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电捕设备一律没收,人员一律顶格处理。④重点水域组织各站(队)参加,其他水域各站(队)自行组织。

5、“清湖”专项整治:①时间7月-12月,制订整治方案。②主要清理其他有害业次和非法网具。③抽调各站(队)力量参加。

6、同步执法专项整治:①按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联合执法同步专项行动。②针对特定水域出现的非法捕捞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时间、参加人员,由局另行通知。

八、专项整治要求

1、组织领导。每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湖场执法领导牵头,各联站领导,站(队)长配合,组织得力人员参加。

2、整体联动。每次整治要制定行动方案,要有整治目标任务,法规股要将每次整治情况汇总,安全股要做好安全预案,督查办加强督查,做好痕迹管理,发督查通报,各站(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动发力,相互配合支持,打破水域界限和地方保护主义,杜绝选择性执法,确保整治实效。

3、严明纪律。所有参加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泄露执法信息,不得违纪违规,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每次行动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4、强化保障。每次行动办公室、财务室确保后勤保障到位,确保油料物质备足,确保执法船艇设备到位,确保执法安全。

5、信息宣传。加强非法捕捞信息搜集,确保每次行动的精准性,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江豚保护协会,环保志愿者的沟通,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和保护生态的宣传。同时,加强执法结果的信息反馈,办公室要加强媒体对接,有效传播渔政执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