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洞庭湖水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20-03-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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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渔发(2019)14号

 

关于开展东洞庭湖水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各渔政站(队)、机关股室: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岳县政通【2019】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所辖东洞庭湖水域全面常年禁捕后的渔政执法工作,确保禁捕区域内无作业渔船、网具,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陈君辉任组长,李海波任常务副组长,李锋、杨智、杨利文、何辉任副组长,陈三星、罗漫辉、李慰林、赵佳、彭向明、何力、易江舜、陈林为成员,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案件办理、督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展禁捕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意识。

2、集中清理整治各类捕捞渔船、网具。

3、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禁、违法捕捞行为。

三、行动范围

我县所辖东洞庭湖水域以及长江、湘江、沅江岳阳县段水域。

四、行动时间(第一阶段)

2020年1月1日-31日(暂定1个月)

五、行动要求

1、采取局集中行动和站队常规行动相结合,突出常规行动,各渔政站队按所辖水域认真组织专项行动。

2、在集中行动期间,要服从调度,统一行动,相互配合,统一着装,穿好救生衣,同时加强与水警等执法部门整体联动,强化与民间社团的互动。

3、要重点加强交界水域、隐蔽水域的专项执法行动。

4、凡违反禁捕规定的违禁捕捞,一律依法依规没收其渔获物、渔具、渔船、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案件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做到巡查全天候,水上巡查与陆地巡查,常规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强化重点水域的巡查频率,有效杜绝违禁捕捞的发生。

6、实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发通报,要加强执法信息报送,每周五下午5:00各站队将执法信息报法规股。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