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20-08-1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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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东洞庭湖禁渔禁捕秩序,进一步做好东洞庭湖水域的非法捕捞管控和整治。确保渔业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岳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岳阳县东洞庭湖新墙河禁捕退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东洞庭湖实际,制定以下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洞庭湖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由副县长张奕任指挥长,县渔政局局长陈君辉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唐卫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干取、县地方海事处主任陈雄、县渔政局副局长李海波、县砂管局副局长方振湘任副指挥长,县纪委、县两办督查室、县渔政局联站负责人、站队长、办公室、法规股,地方海事处袁志军、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彭向春,砂管局任兵、丁勇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工作调度、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查督导、情况汇总、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目标

1、严厉打击非法、违禁捕捞行为。

2、严厉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3、全面清理取缔各类非法捕捞网具。

4、全面清理废弃网片、竹竿。

5、规范整治垂钓行为。

6、全力做好“四清”,确保湖中“四无”。

三、专项执法行动时间安排

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8日(暂定1个月),专项执法行动后,由县渔政局实行常态化监管。

四、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安排及水域划分

行动一组:何辉任组长,易江舜、丁勇任副组长。鹿角渔政站14人(含协巡队),砂管局二大队16人,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各1人,负责整治鹿角渔政站所辖水域,办公地点设南套砂管局趸船。

行动二组:杨智任组长,李慰林、任兵任副组长,执法大队16人(含协巡队),砂管局一大队16人,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各1人,负责整治原执法大队所辖水域,原城陵矶渔政站所辖湘江主航道以东沿岳阳市城区、麻塘岸线水域,办公地点设扁山砂管局趸船。

行动三组:李海波任组长,彭向明任副组长,城陵矶站13人(含协巡队),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各1人,负责整治原城陵矶渔政站所辖湘江主航道以西的水域以及从丁字堤以下至君山壕坝、从河口以下至君山壕坝(原北洲站)等水域,办公地点设壕坝。

行动四组:李锋任组长,何力任副组长,北洲站13人(含协巡队),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各1人,负责整治除划至行动三组以外的原北洲渔政站所辖水域,办公地点设建新七大队堤外。

行动五组:杨利文任组长,陈林任副组长,红旗湖站12人(含协巡队),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各1人,负责整治红旗湖渔政站所辖水域,办公地点设新沟闸。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指挥抓执法。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行动小组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守工作和值班纪律。

2、铁腕整治抓执法。强化打击力度,对涉渔“三无”船舶的违禁捕捞一律查处扣押没收拆解;对各类非法捕捞网具一律清理收缴取缔;对电捕鱼设备一律没收;对垂钓一律规范整治;对废弃网片、竹竿一律清除。凡渔政移送公安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从严顶格处理。

3、提供保障抓执法。①各行动小组要妥善安排巡查值守人员,精心组织专项行动,行动一组和行动二组的后勤由砂管局负责安排(包括渔政执法人员),其他行动组的后勤保障由渔政站队负责。②行动执法船艇安排,行动一组、行动二组的执法船艇由鹿角站和执法大队各安排1艘快艇,砂管局各安排1艘公务快艇,其他行动组由各渔政站队自行安排。③行动执法油料安排,砂管局的执法公务快艇用油由砂管局自行安排,渔政站队执法船艇用油由渔政局自行安排。④参加行动执法人员在整治期间每人每月补助夜间值班经费600元(含上月共两个月)。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经费(两个月)在禁捕退捕专项工作经费中解决。

4、突出巡查抓执法。各行动组要制订行动值班巡查方案,确保24小时巡查值守到位,对敏感水域、重点水域要加强巡查频率,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设备。

5、协同联动抓执法。 充分发挥民间志愿者、社团的作用,做到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共同做好整体联动执法。同时要发挥远程视频监控作用,县砂管局要确定专人24小时加强视频监控管理,对非法捕捞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各行动执法小组。

6、督查督办抓执法。县成立渔政执法专项督查督导组,由县委督查室李奇志任组长,县纪委彭六良、县政府督查室彭露为成员,每周至少暗访督查一次,在暗访督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7、有奖举报抓执法。设立有奖举报制(举报电话:唐卫平:13974015128,李海波:13575029339)凡举报非法捕捞案件的,经查实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奖励,每起案件奖励500-2000元。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