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关于2021年真抓实干争创全省禁渔工作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21-06-2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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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战略部署,巩固当前禁捕成果,确保东洞庭湖“十年禁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形成真抓实干、务实求为、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力争岳阳县东洞庭湖禁捕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根据我局202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各项禁捕退捕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守护好一江碧水”的神圣职责,扎实推进东洞庭湖水域禁捕退捕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抓党建、转作风、强执法、惠民生、护资源、保安全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十年禁渔”在东洞庭湖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目标任务

以争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全省先进单位为总目标,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着力加强渔政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铁腕开展打非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渔政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严格规定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通过人工增值放流,有效涵养、逐步恢复东洞庭湖渔业资源;继续加强退捕渔民的帮扶和稳控,让退捕渔民“退的出、稳得住、能致富”,全面转产转业;推动东洞庭湖水域“四清”“四无”常态化。

三、工作措施

(一)抓班子、带队伍,锻就人防铁军

1. 全面优化人员配置。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实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充实到执法一线,打造一支忠诚、务实、高效、廉洁的渔政执法队伍。二是调整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层级管理,对上负责的管理模式。中心、中队职责分明、相互关联、互为依托,做到“指挥有序、属地管理,整体联动”三结合,促进湖场执法管理有秩开展。三是充实护渔员队伍,构建源头治理,多管齐下的立体巡护网络。在原有水面巡护20名护渔员的基础上,新招聘30名护渔队员,充实到岸线巡护第一线,纳入涉湖乡镇管理。

牵头领导:李海波、李锋、何辉。落实单位:办公室、人事股、退捕中心。

2.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中心主任、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机制,实行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二是形成共管格局。党组成员要把联系中队工作、狠抓执法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下沉到湖场一线,靠前指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各中队一道实行奖罚连坐。三是完善督查机制。由渔政指挥中心负责对渔政中队日常工作进行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定期通报,并纳入各中队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督查重点为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内务管理、文明执法等情况。四是加强痕迹管理。在认真填写工作日志的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工具,及时上传、留存日常工作情况和执法监管全过程。纸质和影像资料作为考核中心、中队工作绩效和衡量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依据。

牵头领导:党组全体成员。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办公室、各中队。

3、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开展集中学与经常学结合、系统性与深刻性并重的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知难而进、敬业奉献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思想上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新时期渔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中队利用工作间隙组织队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渔业法律,提升法律水平。指挥中心、法规股不定期到各中队现场指导办案取证流程,为集中办案提供可靠的依据。指挥中心牵头加强对大副、机舱、水手的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确保安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牵头领导:李海波、李锋、李慰林。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办公室、各中队、党建办。

(二)重基础、全覆盖,构建技防网络

为了彻底改观渔政执法装备陈旧,配套不完善的局面,重点加强装备设施基础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构建综合、立体的装备体系和技防网络。新添置趸般一艘、五十吨级渔政公务船2艘、640马力柴油机执法快艇3艘、风动力船2艘、救生衣100套。每名执法人员配齐制服、执法证、工作证。配备执法记录仪15台,无人机2台,安装2座雷达基站,在东洞庭湖重点地段安装监控设备。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搞好联合执法基地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牵头领导:李海波、何辉、杨智、李慰林。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股、装备股、法规股、财务室。

 

(三)强监管、谋合作,铁腕打击整治

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与涉湖部门和涉湖乡镇的合作,驰而不息向广大群众开展禁捕政策和禁捕措施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禁捕氛围;持续开展长江禁渔制度、禁渔法规、禁渔范围等政策和法律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渔管理,形成东洞庭湖生态保护“大合唱”;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形成对无视长江禁渔令进行非法捕捞行为的极大震慑,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牵头领导:李海波、杨利文、李慰林。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办公室、各中队、信访办。

2.加强执法监管。各中队充分履行职责,全面落实24小时全天侯全水域巡查执法机制,重点突出交接水域,隐蔽水域、案件频发水域巡查监管,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巡查执法有图文、有记录、有台帐。以3月1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党员先行,岳阳县在行动”正式启动为锲机,充分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签订党员先行倡议书,当好“十年禁渔”宣传员、示范员、执行员。

牵头领导:李海波、李锋、李慰林。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各中队、党建办。

3.加强部门合作。一是强化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水产品市场的严格监管,坚决禁止销售、食用野生鱼类,打击虚假广告宣传,斩断地下产业链,构建“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的监管格局。二是强化行刑对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合作,签订执法合作协议,建立行刑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以渔政指挥中心牵头,适时开展与公安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违规垂钓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凡涉及的刑案,一律顶格处理办成铁案。三是强化协会合作。东洞庭湖水域有4支民间协会组织,分别从不同方面参与禁捕水域的生态保护,他们是“十年禁渔”工作中的重要保护力量。加强与各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他们人员多、信息广的作用,共同参与东洞庭湖的禁渔管理。

牵头领导:李海波、李慰林。落实单位:指挥中心、各中队。

(四)保民生、促稳定、致力渔民所需

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是实施“十年禁渔”成败的关键,围绕退捕渔民的民生和稳定,持续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惠渔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渔民退捕上岸的安置保障政策,以及《岳阳县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函【2021】4号)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按政府要求落实。局原有的退捕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继续尽心尽力做好退捕渔民服务工作。二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动态调整有利于渔民生计的帮扶措施。通过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工作岗位,联系用人企业和单位组织人员招聘等形式,多方面、多途径解决退捕渔民的就业困难。三是保持渔民心态稳定。加强与退捕渔民的联系和沟通,倾听渔民的呼声,及时解决渔民的现实困难。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渔民的思想工作,解决渔民两眼向上的依赖思想,逐步提高渔民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确保渔民群众的稳定。

牵头领导:杨利文、何辉。落实单位:退捕服务中心、信访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君辉同志任组长,李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李锋、杨智、杨利文、何辉、李慰林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慰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度落实、工作推进、协调联动、信息上报等工作。

2.统筹推进工作。党组成员和各中心、中队要把“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动发力、相互配合。围绕禁捕水域“四清”“四无”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自工作。同时,要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九牛爬坡,个个发力,集中展现岳阳县渔政新形象,建设全省一流渔政执法队伍。

3.严格奖惩措施。对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真抓实干、务实求为,工作业绩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自实行之日起执行。

 

 

岳阳县东洞庭渔政监察执法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