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渔政局2015年预算公开
来源:县渔政局   2015-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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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岳阳县渔政局预算收支表

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预算数

项         目

2015-预算数

一、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606

一、基本支出

581.5

   1、经费拨款(补助)

576

    ﹙一﹚工资福利支出

409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

30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4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5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503.5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上级补助收入

407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七、其他收入

72

六、其他资金支出

 

八、上-结余

 

七、结余

 

收  入  总  计

1085

支  出  总  计

1085

 

 

2015-岳阳县渔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预算数

合      计

 1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8

3、公务用车费

 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岳阳县渔政局单位预算说明

按照《岳阳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和部署了财政部门预算工作,现就我局预算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局基本情况

    我局作为东洞庭湖渔业行政执法主体,有干部职工103人,其中在职人员84人,离退休17人,临聘人员2人。下设城陵矶站、鹿角站、红旗湖站、北洲站4个渔政站和1个执法监察大队,有执法公务船4艘,快艇7艘,公务执法车1台。

二、我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我局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预算内外财力,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根据当-预算内外财力,以收定支,支出安排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社保支出,机关正常运转和湖场支出。

三、我局预算收支总额及分类

(一)2015-我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085万元。

1、一般财政拨款606万元

(1)财政经费拨款57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07万元

3、其他收入72万元

    (二)2014-我局预算支出总额为1085万元。

1、基本支出581.5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5万元。

2、项目支出503.5万元(包括春季禁渔开支、渔业资源保护开支、打击非法捕捞开支、渔民困难补助开支、造船项目开支、人工放流开支、渔港码头建设开支、北洲站建设费用、渔砂协调开支、江豚保护开支和渔政站湖场经费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