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荣家湾镇   2018-12-2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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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荣委发(2018)54号

 

 

中共岳阳县荣家湾镇委员会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荣家湾镇2018年全面推进

“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荣家湾镇2018年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岳阳县荣家湾镇委员会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0日

 

 

荣家湾镇2018年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督”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互联网+监督”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加强扶贫和民生领域监督的重要工作,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监督平台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现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市、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2018年“互联网+监督”工作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体系,以公开促进监督、以监督促进规范,从民生保障入手,着力加强民生资金、精准扶贫、党务政务、村级财务等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一)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督”平台规范化建设。拓展平台软件功能,协调相关部门设置符合本镇实际的功能板块;完善平台功能,既保障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录入,又便于人民群众的应用监督。

(二)夯实平台建设的基础工作,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协调相关单位按“互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并上传平台。

(三)强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宣传推介工作。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平台应用的宣传推介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工作任务

(一)平台建设方面

1. 协调解决平台功能在工作实际中不完善的问题。

2. 确保民生资金公开无盲区,把我镇分配、管理的民生资金纳入平台公开内容。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层面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的对接。

3. 拓展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平台现有收入、支出公开的基础上,把村集体财务状况(“三资”家底)、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年度预决算等内容纳入公开范围。

(二)基础数据采集方面

1. 民生资金项目信息按月更新上传录入。镇代管中心负责在每个月底前完成上月数据更新工作。

2. 精准扶贫信息按季度更新。相关部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数据更新工作。

3. 村级财务公开数据按月更新上传录入。2018年开始,村级财务核算工作由镇经管站调整到镇财政所,由县财政局指导和督促财政所,对我镇所属村实行按月报账、核算、公开,并将所属村级财务公开信息及时上传至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月统一批量导入平台,每个月月底前完成上个月数据更新工作。

4. 做好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培训工作。对接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按照《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操作指南》的要求,规范民生资金项目数据收集、录入、管理等工作,适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督”平台。

(三)平台应用推广方面

1. 组织平台的宣传推介工作。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交流群等各种媒体积极宣传“互联网+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提高人民群众对“互联网+监督”工作的认可度、参与度,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尤其是要对各项民生政策惠及的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政策的基本内容、补贴的种类和额度、受理的部门、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等,确保群众能监督、会监督。

2. 压实宣传推介责任。各村(场)、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重点推介“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印制宣传单,张贴或发放到每个农户家里,2018年5月底前做到入户率100%,并指导平台的应用。2018年6月底前,“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要在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层面达到100%,在党员层面达到60%,在广大群众层面达到50%。要严格落实“四包”措施,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党员包户,做好宣传并指导使用,每个村组干部及党员要对所包农户上门服务,确保每个农户家中至少有一个人会使用平台。

三、职责分工

“互联网+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平台建设任务重,协调难度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支持平台建设工作,为确保我镇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好“互联网+监督”平台,现将各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1. 在县财政局、县经管局指导下,积极配合相关技术部门做好村级财务公开数据采集和软件升级改造工作。

2. 按上级要求做好村级财务按月报账、核算、公开和村级财务数据和票据信息录入工作。2018年村级开支票据在使用网络版核算软件核算时同步上传,2017年村级开支票据必须在2018年6月底前补传完毕。

3. 按上级要求做好镇本级管理、分配的民生资金项目信息按月采集、上传录入平台工作。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数据采集录入、数据更新工作。

4. 做好平台应用的推广工作。各村(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互联网+监督”平台应用的宣传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其中,重点做好“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的推广,确保关注率和点击率,有条件的配备终端查询机。严格落实“四包”措施,即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党员包户,确保每个农户家中至少有一个人会使用平台。

5. 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2018年底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全镇党务政务公开。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互联网+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变化调整县“互联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由李德军同志任组长,孙荣华、曾伟波同志任副组长,陈琼尧、

刘衍华、刘彪、罗冲、杨再亮、易江力、孙正旺、胥阳波、杨勇等同志为成员;刘衍华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监督问责

镇纪委责本级平台运维管理的监督和问责工作。按季度开展督查评估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一)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做好平台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加强后台管理,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实行分级受理处理办法,谁处理,谁答复。首次投诉由提供相关信息的单位负责调查处置,并在平台答复投诉举报人。同一人对首次答复不满意的二次投诉举报,由镇纪委及时分类处置,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以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三)建立严厉的问责机制。对平台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省纪委《关于在“互联网+监督”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最后,公开信息上传率和平台关注率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且在全县受到通报批评的,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部门“一把手”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