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荣家湾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荣家湾镇   2020-02-1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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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社区、镇属各部门:

《荣家湾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县荣家湾镇委员会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02月12日

荣家湾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改善我镇区域内洞庭湖生态环境,督促各村(场)社区、站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县纪委工作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为目标,针对全镇洞庭湖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统筹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镇湖区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2%、13%和11%以上,区域内主要流域和东洞庭湖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总磷≤0.1mg/L)。

具体目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按县定要求实施;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新墙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解决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1. 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洞庭湖区畜禽养殖禁养政策,全面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控制禁养区外养殖规模,杜绝在禁养区3公里以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到2020年,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加大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力度,全面升级改造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达到资源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加大规模场(户)病死畜禽存放附属设施规范建设,确保病死畜禽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已完成畜禽退养223户,面积89000平方米,夏季攻势中有整改任务的3家养殖场已退养2家,其中张娜养殖场已按县环保局和县畜牧水产养殖服务中心要求整改到位。由镇农技推广中心和各农业村负责退养巡查,严防反弹。(牵头领导:黎细华;责任单位:农技推广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全镇天然水域投肥投饵现象已整治到位,严格控制珍珠养殖,所有水面养殖珍珠已退出。全镇投喂冰鲜鱼养殖于2019年12月30日前整治到位。全镇东洞庭湖矮围已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整治到位。由镇农技推广中心和各农业村负责禁肥禁饵巡查、禁止冰鲜鱼养殖,严防反弹。(牵头领导:黎细华;责任单位:农技推广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3)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恢复发展绿肥3000亩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牵头领导:黎细华;责任单位:农技推广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4)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支持对稻草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利用率达85%以上。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由镇农技推广中心和各农业村负责秸秆禁烧、长期坚持。(牵头领导:黎细华;责任单位:农技推广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 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县级支持、乡村属地负责承担村镇垃圾清运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完成市定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领导:张韶;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整治验收工作。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形成农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牵头领导:张韶;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3.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加快配合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完成环洞庭湖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配合环保、城建、海事、港航、渔政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考核和惩戒机制。鹿角码头船舶污染物垃圾中转站已于2017年12月投入运营。(牵头领导:孙春雷;责任单位:规划住建工作站)

4. 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已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并按规定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牵头领导:张军民;责任单位:水务站)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牵头领导:张军民;责任单位:水务站;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5. 实行沟渠清淤疏浚

积极整合省级洞庭湖区沟渠清淤疏浚奖补资金,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垸内沟渠塘坝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沟渠和塘坝清淤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2018年已完成沟渠疏浚53公里,修复山塘92口;2019年需完成沟渠疏浚24公里,修复山塘15口,完成时间2020年4月1日前。(牵头领导:张军民;责任单位:水务站;完成时限:2020年4月1日前)

6.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进县城建成区和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加强联防联治,黑臭水体治理与沟渠清淤、湿地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相结合,利用陆域湿地的生态拦截缓冲功能,发挥环境治理协同效益。2018年12月30日前已完成城南河和鹿角码头黑臭水体治理。(牵头领导:孙春雷;责任单位:规划住建工作站;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7. 整顿湖区采砂秩序

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摸清洞庭湖区砂石码头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砂石码头关停到位,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积极推进保护区外的砂石码头整治和规范提升。到2018年所有砂石码头全部关停,无反弹。整治非法洗砂点17个。由规划住建工作站和国土所负责巡查砂石码头和非法洗砂,长期坚持,严防反弹。(牵头领导:孙春雷;责任单位:规划住建工作站、国土所)

8. 加强血吸虫病防控

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各部门血防资源,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县按要求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或消除达标。(牵头领导:张迎;责任单位:血防站;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荣家湾镇“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刘衍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张韶、黎细华、孙春雷、张军民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及村(场)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环保工作站,联络员:胡杜君),办公室由综合协调组和督查问责组组成,汤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督促实施、协调、综合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和考核评价工作。

2. 分解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高位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切实加强对“洞庭清波”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洞庭清波”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场)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3. 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顿、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4. 严格考核问责。将“洞庭清波”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实行统一排位、末位惩戒,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附件:荣家湾镇“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荣家湾镇“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衍    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  韶    副镇长

黎细华    副镇长

孙春雷    副镇长

张军民    副镇长

成  员:罗  冲    财政所长

刘衍华    纪委副书记

汤跃进    环保站站长

胡再保    水务站站长

易亚平    农推中心主任

彭泽全    国土所所长

林建新    规划控建工作办主任

李满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主任

刘  彪    安监站站长

胡杜君    环保站资料员

村(社区)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环保站,汤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杜君同志任信息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