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岳望高速新开段征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开镇   2013-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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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3〕134号

 

各村(居)委会:

岳望高速新开段的征拆工作自8-上旬开始,已历时近两个-,期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离全面完成任务尚有较大差距。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质如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征拆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开展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前段工作总结

在征拆组同志和相关村村干部、联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前段征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数据采集与核对工作完成12个村,占总任务数据的92%;签订了870亩土地征收协议,完成总任务数的60%;签订了39栋房屋拆迁协议,占总任务数的54%;迁移坟墓605座,完成总任务数的50%;九龙村至新墙河便道已推进1.5公里。

具体到各村,征拆进展情况差距很大。其中,征拆任务在10亩以下的马山村、大塘村、龙湾村等3个村已全面完成征拆任务;征拆任务在100-200亩的万福村、画眉村和征拆任务在200亩以上的九龙村、高垅村等4个村基本完成了征拆任务;卫星村、常山村、云天村、大源村、权山村、永安村等6个村尚未取得实质性的征拆成果。

二、下段工作目标

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所有征拆工作必须在20(11-7)全面完成。具体到新开镇,必须确保在10-25前完成土地移交工作,11-5前完成全部征拆工作。

三、下段工作部署

1、加强领导力度。一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包片负责制。对尚未取得实质性征拆成果的6个村,由主要领导包干负责,其中孙肽同志负责权山村、大源村,毛鸥同志负责永安村、云天村,付海霞同志负责卫星村、常山村,冯彦平同志负责全面协调。二是实行党政负责人包村责任制。除全面完成征拆任务的3个村外,其余10个村由党政负责人包干,负责完成全面征拆任务。具体分配如下:孙肽负责高垅村,毛鸥负责永安村,付海霞负责常山村,冯彦平负责九龙村,付水霞负责云天村,蔡春华负责大源村,童卫华负责权山村,喻君辉负责画眉村,易阳兵负责万福村,龚卫华负责卫星村。

2、加大奖惩力度。在原《实施方案》奖励基础上,为加快推进征拆进度,对前段工作完成较好的,另外给予奖励。对已全面完成征拆任务的马山、大塘、龙湾3个村(征拆任务在10亩以下),每个村奖励村干部1500元,奖励联村干部500元。对已基本完成征拆任务的万福、画眉等2个村(征拆任务在100亩以上200以下),每个村奖励村干部4000元,奖励联村干部500元;对已基本完成征拆任务的九龙、高垅等2个村(征拆任务在200亩以上),每个村奖励村干部6000元,奖励联村干部500元;如这4个村在-底前完成全部征拆任务,每个村另行再奖励村干部5000元,奖励联村干部500元。对未取得实质性征拆效果的卫星、常山、云天、大源、权山、永安等6个村,如在 10-25 前完成全部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工作,每个村奖励村干部3000元;完成全部青苗补偿和坟墓迁移协议签订工作,每个村奖励2000元; 10-30 前完成全部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工作,每栋房屋奖励村干部500元; 10-30 前完成全面征拆任务的,奖励联村干部500元。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和联村干部,取消原《实施方案》所定的奖金和补助,并取消-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村支部书记实行戒勉谈话。

因前段征拆过程中,协调组工作得力,奖励协调组10000元,另外补助交通费20000元。

3、加大打击力度。对征拆过程中出现的漫天要价、强揽工程等阻挠征拆进程的人,由镇综治办依法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坚决打击,决不迁就姑息。

 

 

 

新开镇人民政府

 

 

 

 

                      O一三-十-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