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镇2013年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责任追究类
来源:新开镇   2013-1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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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新开镇干部职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岳阳县县管干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责任追究的适用对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及镇属干部职工。

第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对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追究集体责任,同时追究班子成员的责任;一事项中因混合过错,可分责任大小分清主次给予责任追究;追究时要分清工作责任、党纪政纪责任、法律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部门查处,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查处。

实施工作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六种: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下岗分流。

第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

(一)在干部-度考察考核中,连续两-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一-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度中,因工作问题造成大的群体性事件或群体上访的;

(三)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县平时抽样检查、-度考核评估,省检中出现问题影响全镇排类排位的;

(四)招商引资工作没有完成镇定任务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行政不作为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分管工作、所联村发生恶性涉农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闹事事件的;

(七)对镇党委政府领导部署的工作不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给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八)有其它失职,失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第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

(一)设立干部问责办,牵头协调对干部的问责工作;

(二)对需要问责的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直接批示,问责办归口,初审后出具报告,纪委书记签字,相关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调查,向问责办提供调查材料和相关证据材料;

(三)对于需要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的,由纪委书记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对于需要下岗分流,或者需要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报党政办公会审定,分别由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起实行。

 

 

 

 

 

 

 

 

 

 

 

 

 

 

第五部分  绩效评估制度

 

5.1新开镇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干部职工的能绩管理。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1000分制。分两块进行考核:一块为村级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农民减负、村级财务、人口普查、安全生产、合作医疗、农技服务、防汛抗旱、畜牧防疫、森林防火、林权林地换发证、村级班子建设等13项;另一块为本职工作。

考核对象分联村干部职工、未联村干部职工、计生办工作人员三类。

(一)、联村干部职工考核分为五项:

1、计划生育(200分)。

2、社会稳定(100分)。

3、农民减负(50分)。

4、村级其它10项工作(50分)。

以上四项与所联村工作挂钩,实行同奖同罚。按所联村得分情况的比例计算,其中80%与所联村得分捆绑考核,20%由所联村村干部打分。

5、本职工作(600分)。考核实行干部职工打分与党政领导评议相结合,60%由全体干部职工集体打分,40%由党政领导集体评议。会议出勤不列入-终考核范围,其所罚款由财政代扣,作为团活动经费。

(二)、未联村的干部职工:

600分用于考核本职工作,其中60%由全体干部职工集体打分,40%由党政领导集体评议。400分按联村干部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农民减负三项得分情况取所有联村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三)、计生办工作人员:

400分用于考核本职工作,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和村计生专干打分评定。600分按所联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考核,联一个村以上的,按所联村的总分取平均分计算。其中所联村被一票否决的,扣除60%的-终奖金福利。

二、考核程序

1、成立新开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孙肽同志任组长,毛鸥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拥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逐-考核各项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

3、-终召开党政办公会、镇村干部会,集体打分评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1、-终奖金福利严格按得分情况兑现。

2、得分最少的干部职工-终考核无条件评为基本称职。

3、凡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终不得评先评优,取消-终奖金福利,并定为不称职。

 

5.2新开镇村级治理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岳县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重要批示和省、市、县关于农村基层管理的政策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农村朝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迈进,为谱写农村科学跨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 系统全面、科学规范、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

三、目标要求 

1.推进科学发展。开展绩效评估,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将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转变为可量化的评估体系,将正确政绩观转变为考核村级单位的核心要求,形成正确的决策导向和政绩导向。 

2.规范村(居委会)治理。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公正、公开、公平的绩效评估机制,实现以绩效为导向的村级基层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村(居委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3.加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开展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结果与村干部绩效报酬、选拔任用、创先争优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村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绩效评估加大公众评议权重,把群众满意作为考核评估的根本依据,把群众幸福作为考核评估的终极目标,有利于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形成民生保障和改善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在推进科学跨越中共享发展成果。 

四、评估对象

全镇36个村及1个新开塘居委会。

  • 组织领导

成立新开镇村级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由孙肽任组长,毛鸥任副组长,付海霞、冯彦平、梁拥军、付水霞、蔡春华、童卫华、喻军辉、易阳兵、龚卫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政府党政办,梁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评估办法

1.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分为常评估、-终评估、群众评议和镇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常评估占总考评分的20%,以平常工作、中心工作、创先争优工作、突击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为重点,以例会讲评及常督查为依据,由绩效办负责统计并公布;-终评估占总考评的60%,-终评估分组进行,对各村、居委会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必须包括群众评议的内容;镇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占总评估分的20%,由镇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集体评估评分。

2.评估方法。村、居委会按100分评估,分基础指标85分,动态指标15分。

3.得分计算

常评估占全-20%,-终评估占全-60%,镇绩效领导小组评估占20%。总分=常评估分?20%﹢-终评估分?60%﹢镇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估?20%+加(减)分。-终由镇绩效办公室考评汇总。

七、加分和减分

(一)加分(包括特色创优)项目

1.工作受到县、市、省表彰的分别加2、4、6分(此项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等为加分依据)。

2.招商引进取得重大突破的,争取上级重大支持取得重大突破的,积极配合重点工程协调取得重大进展的,其他特色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作为经验推介的可适当加1-3分(此项由绩效领导小组评定)

(二)减分

1.受到县、市、省通报批评的分别扣除2、4、6分。

2.没有完成或没有按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含重点工程)的扣1-3分。

3.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计划生育、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八、评估结果及运用

评估结束后,按得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出优秀村5个,评出良好村10个。本着奖优、治庸、治懒、罚劣的原则,合理有效的运用好绩效评估结果。

1.与改进工作挂钩。绩效办及时反馈考评结果,评估对象应根据结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主动提出整改措施。如没有提出整改措施的在来-评估中予以扣分。

2.与评先评优挂钩。对于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现金2000元,在项目资金上优先予以安排,主要负责人优先推荐进县、镇人大、政协代表;连续三-被评为不及格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处分或依法予以罢免。

3与工资报酬挂钩。每个村以1万元作为绩效考核金,从转移支付款中扣出。凡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三项被县、镇一票否决的,扣除全部绩效考核金;被黄牌警告的,暂扣全部绩效考核金,视其整改情况再行决定;绩效考核金按评估等次分别按100%、80%、60%、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