筻口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筻口镇   2017-03-24 00:00
浏览量:1 | | | |

筻镇发〔2017〕10号

筻口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7〕6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办〔2017〕11号)要求,确保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美好、民生殷实、社会和谐”的富饶美丽新筻口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2.坚持民主公开。换届选举工作要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公开职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保证党员和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

3.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进行,做到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4.坚持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每个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村情社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一村(社区)一策”,特别是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坚持先整顿、后换届。

三、工作要求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从严把握以下要求:

1.选优配强干部。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四强”标准,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暂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镇机关部门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中推荐选拔。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推荐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中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人选。

2.优化组织设置。要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50人以上的村,设立党总支。合并村临时工作委员会要向镇党委呈报成立党组织的请示,镇党委按规定审核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备案。村党总支要打破原建制村局限,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体等设立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村党总支委员兼任,鼓励党支部委员按程序当选为党小组长或村民小组长。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单独建立流动党支部,规范强化学习教育。要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及兴趣爱好等,划分若干党小组。

3.从严控制职数。认真把好村(社区)干部职数关,根据合村后行政村人口数确定村干部职数,人口30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一般核定村干部为5名,其中村党组织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一般核定村干部7名,其中村党组织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和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偏远村,经镇党委研究报县委批准,可适当增加村干部职数。社区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9名,其中委员3—7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1—4名。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根据村(社区)规模、人口多少、地域范围、合并村个数等因素确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备案。提倡村(居)“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专职副书记或组织员专抓党建工作,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相关工作。

4.优化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提倡-龄男性一般在57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表现特别优秀的,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报县委组织批准,-龄和任职时间可适当放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程序报请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提名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轻干部,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村(居)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

四、方法步骤

这次换届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确保2-份启动、3-底前完成党组织换届、5-底前全面完成。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7-2-)

1.开展调查摸底。要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精准排查,详细摸清党员底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期间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经村选举委员会和镇党委同意。要逐村、逐社区摸清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研判村(社区)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把调查摸底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重点摸排选情复杂、矛盾突出以及以往换届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逐个分析选情,深挖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措施,特别是针对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等现象,要依法依纪整治,确保不留“后遗症”。

2.抓好审计评议。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财务清查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村(居)民代表对现任村(居)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016-已组织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可直接运用结果,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居)委员会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3.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包村(社区)干部、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重点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3--5-)

从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换届业务上把好“关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严格资格条件。切实摸清候选人真实情况,严格资格审查,特别是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省委明确的“九不选”要求,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对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严审资格条件,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当选无效。实行候选人“八联审”制度,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及司法、财税、卫计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把关。

2.严格组织程序。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办法进行:①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合并前的每个村原则上要有一名推荐人选;②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③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④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⑤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居)范围内公示;⑦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①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选举产生;②制定选举办法,由镇统一制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模版,交由村(居)民代表议定;③严格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

3.严格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要注意做好提高党员到会率、规范大会选举程序、规范投票行为、选满应选名额等工作,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正式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4.健全村(居)治理体系。要统筹搞好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开展村(居)共青团、妇联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一是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由村(居)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或者由各村(居)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总人数控制在60-100人。妇女代表应当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村改革新设立建制村的村民代表数,应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人数较少的自然村也要有村民代表。二是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三是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四是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一般由不兼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五是开展村(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按照团县委、县妇联制定的方案,由镇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7-6-上旬)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委批复村(社区)“两委”选举结果,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宣布镇党委批复,明确职责分工,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布选举结果和人员分工安排。新一届村(社区)领导班子结合村(居)情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公开承诺届期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取得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各类工作规章、职责、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等。要及时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组织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制定好三-发展规划。要开展全面自查和“回头看”,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等。要按有关要求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做好选举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纪律要求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各村(社区)联村责任人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要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一是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五是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打击报复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七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选举工作;八是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或在换届前随意、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违反程序突击发展党员;九是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十是严禁换届结束后新任村干部举办答谢宴、发放答谢物资等行为;十一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

六、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筻口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业务指导组、换届风气监督组、巡回督查组、综治维稳组、宣传报道组、“三资”清理督查组,具体负责工作督查和指导。各村(社区)要科学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并报镇换届领导小组审定。全面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联村干部包村责任制,工作责任明确到岗、具体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信息不畅、处置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从严查处,从严问责。

2.加强指导督查。向各村(社区)分别派出指导组,确保指导督查全面覆盖。要指导帮助村(社区)分析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并认真组织指导大会选举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宣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意义、重大政策、经验做法,宣传近-来各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特别要把选什么样的人、不宜选什么样的人、换届选举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向党员群众讲清楚。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监测,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镇党委将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建办、人社中心将组织专门班子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筻口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筻口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到村安排

附件1

筻口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梁亿仲

副组长:黄海、徐勇军、龚小峰、张永胜

成 员:余泽文、李雄波、任凌志、徐季冬、方伟、

谢兰、方银雁、李林保、任胜、胡庆红、李杏、张礁文

一、业务指导组

组 长:张永胜

成员:余泽文、谢兰、于兆君

主要职责:

1.负责换届业务培训和指导;

2.负责全镇换届工作的组织、督导。

二、换届风气监督组

组 长:龚小峰

成员:李雄波、陈试

主要职责:

1.进驻各村(社区),对换届选举全程监督;

2.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3.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厉打击换届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三、巡回督查组

组 长:徐勇军

成员:李雄波、任凌志、谢兰

主要职责:

对换届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

四、综治维稳组

组 长:黄海

成员:方伟、张军华、袁钦、李钦、吴立平

主要职责:

1.把握面上的社会动态;

2.及时妥善处置换届信访问题;

3.严厉打击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

4.维护换届期间社会秩序,确保平稳安全。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黄海

成员:任凌志、张明、于兆君

主要职责:

1.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信息、新闻报道、图片和声像资料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

3.负责宣传报道,正面引导,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六、“三资”清理督查组

组 长:龚小峰

成员:汤丽、李雄波、徐季冬、方银雁

主要职责:

1.负责换届选举前村(社区)资产、资金、资源清理工作及财务管理业务指导;

2.负责全镇村(社区)“三资”清理工作督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