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田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田镇   2013-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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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镇政发〔2013〕19号

关于加强公田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更快、更准掌握和监督镇属部门的财政资金运行情况。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厉行节约、全面完整。部门(单位)的各项收支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坚持预算内外资金、结余资金有机衔接,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2、保障重点、统筹兼顾。以提高公共财政服务为着力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保法定,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加大对民生、社会事业的投入,优先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

3、公开透明、有效监督。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编制全过程的参与度,建立重大项目、实事项目人大预审机制,民生项目初审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

4、结果为导向、注重绩效。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审环节,实行部门预算项目与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挂钩,实现财政管理从重投入转向投入与结果并重的方式。以绩效配置公共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范围

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计生办、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水务工作站、居委会、敬老院、民政所等有财政资金拨款的部门单位)

三、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是反映本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的完整预算。预算编制分为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上缴收入及其他按规定应纳入部门预算的收入。各预算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按收入类别和项目逐项认真分析测算,确保收入项目完整,收入预算准确。

2、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按定额管理的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一是人员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区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参照上-水平统一编制,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是公用经费预算。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招待费、报刊费、零星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支出等内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采用定员定额编制方法。公务招待费按镇纪委下达标准执行。

三、编报时间

2013-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为保证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部门编报时间请示安排如下。

1、3-30前,各预算单位将预算申报表报镇财政所,完成第一次上报。

2、4-5前,镇财政所会同镇人大、纪委等相关部门在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将预算控制数下达到各预算单位。

3、4-15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对第一次上报的预算进行确认或调整,并将最终的预算申报数报镇财政所,完成第二次上报。

4、4-30前,镇财政所将编制的2013-度镇级预算草案报镇政府审批。

5、镇财政所根据镇人代会批准的镇级预算,在30内批复下达给各预算部门单位。

四、编制要求

1、各预算单位要从紧编制支出预算,统筹安排,合理排序,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政策性增支项目、突发重大事项必须增支的项目外,一般支出项目当-不予追加调整。对部门预算因政策性变动和其他无法预料的事项,确需增加或调整预算的,由预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在预算调整时增加或调整预算。

3、2013-度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法。各预算单位在编制的部门预算时,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表中所列金额后面必须列出计算依据,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约束力。

 

                   

     公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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