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田镇2018年村(居委会)、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毛田镇政府   2018-04-2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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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政发﹝2018﹞48号

毛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毛田镇2018年村(居委会)、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

现将《毛田镇2018年村(居委会)、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计分表

毛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5日

毛田镇2018年村(居委会)、部门环境

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能取得全县的优胜,按照市、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要求及要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因人事调整,调整毛田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徐勇军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万红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李霜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推中心、移风易俗办、党建办、绩效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雁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勇、周卫球、许旭日为副主任,许涛、廖四君、葛勇华、许晓芳、李再满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及考核工作。

二、考评对象

全镇各个行政村(居委会)、单独成院落的部门单位为考评责任单位,每个责任单位要有一名干部(职工)专门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的总支书记、各部门的负责人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两委成员或部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联村干部为监督责任人。

三、考评方案

1、考评方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指定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公众举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镇考评的范围为每个单位查两个样本点和一个随机抽查点。每季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上季排名在最后一名的村或部门负责人(指定1人)参加本月的考评(后进单位参与人只参与检查学习,不参与考评评分)。

考评计分与排名:

每个季度的考核由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第一、二个月为暗访,第三个月为明查,每次检查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个村将本村划分八个环境卫生责任片,每次暗访检查每村公路沿线及河道卫生外还对公路沿线两个片随机进行检查,明查查两个小村的全域环境卫生,每三个月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检查做到全覆盖(附每次检查各村环境卫生片区及部门明细)。具体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每次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按排名顺序上报县农办。

2、每季镇对村的考评以100分为总分,其中每季一、二个月督查与暗访各100分,分别折合季度各30分,每季第三个月明查占40分,镇考核计分细则参考县考核计分细则。镇对村的年终考核以400分为总数,即年度每季100考核总分的合计,考核排名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全镇合村后行政村17个,每季评选三个先进单位和三个后进单位。镇属单独成院落的部门的考核单列,对部门的考核计分与对村的考核计分基本一致。报县农办的排名顺序以村每季得分排名先后为序。

四、奖罚办法

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季考核的情况与市、县考核的情况相结合确定行政村和部门单位排名。

(一)行政村经济奖罚:

每个季度由镇环境卫生考核小组对各村、居委会(部门单独考核)进行考核排名,季度考核排名前1-3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分别奖励村级4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联村干部600元、500元、400元;考核排名倒数1-3名的村分别处罚村级3000元、2000元、1000元,处罚联村干部500元、400元、300元。

(二)责任追究。1、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每月对全镇各单位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所指出的问题两次未整改到位的村在季度考核得分中减1分并进行通报。对各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不整改者,镇考核按指出次数翻倍扣分。2、在市、县考核中因工作不重视,造成扣分三分及以上的单位,除经济处罚外,对总支书记直接约谈,并向全镇通报,一年中累计两次约谈,直接免职处理。

(三)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县、镇环境卫生整治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管理和日常保洁工作,确保各自办公区及镇辖范围内的院落整洁,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单独成院落的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比排名,对每季排名第一的部门负责人奖励1000元,对每月排名倒数第一的部门每季处罚1000(在镇检查评比中计分在90分以上的不予处罚),如在市、县考核中问题较大,扣分在2分以下的单位罚款5000元,扣分达2分以上的单位,所罚款金额全部罚到该单位。

本方案自2018年4月16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