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毛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毛田镇政府   2022-01-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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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政发〔2021〕52号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毛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

现将《毛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毛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 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岳办〔2021〕25 号)和《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印发〈岳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启动“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建设。

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 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组织体系

1.设立林长。

林长:孙荣华(党委书记);第一副林长:戴竟(镇长);副林长:李睿超(党委副书记)、龙新宇(党委委员)、许明曙(副镇长);联系村级林长,其他党政负责同志担任联村林长。各村(居)委会设立村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成员担任。

2.设立镇林长制协作单位。

成立镇林长制协作单位(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 1)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林长办),办公室设镇林业站,由分管林业工作的镇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林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镇林长职责

镇林长负责对全镇各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

2.第一副林长职责

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镇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机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副林长及联村林长职责

落实上级林长、镇林长、第一副林长部署的工作;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和督导问题整改;审定并督导实施责任区域相关方案,指导开展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管理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林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区域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下一级林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4.村级林长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乡村绿化美化组织实施;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监督木材采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护林员巡山;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5.林长办职责

镇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三)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1.明确各级责任。林长是推进林长制工作的领导核心,党委、政府是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要求,明确林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和各级林长职责。镇级林长重点负责总揽全局,决策部署、统筹调度、督导核实各委员单位严格按照推进林长制要求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职责;乡镇林长重点负责严格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辖区内林长制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村级林长主要负责落实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责任,抓好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护林巡查等工作。

2.科学设置评价指标。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指标,合理设置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督查等林业建设主要指标及林地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义务植树、林业管理要素保障等常态化指标;林长制各责任单位根据其职责划分实行考核。

3.严格考核评价及成果运用。制定出台《毛田镇林长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等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常态化督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问题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破坏森林资源重点问题乡镇,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勒令限时整改;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落实情况、建立社会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加快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调查监控体系和智慧保护系统,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勘界立碑等建设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林地草地保护利用;加强铁山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强化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加大林地草地征占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林地草地定额管理制 度,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全面推行野生动植物致害保险,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加大执法力度,按照省、市、县林业部门的部署安排,结合森林督查、林地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范围实施生态修复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重点工程造林、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相结合,坚持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围绕旅游景区、荒山荒地、城镇乡村、交通干道、农田路渠等区域,通盘谋划,合理布局,大力推进植树造林、生态修复,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格局。依托生态廊道建设、天然林保护等国家林业生态工程,全面推进铁山库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修复与治理;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经营措施,提升森林质量;按照近自然原则,稳步推进裸露地、废弃矿山、受污染区等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

(三)全面加强生态惠民

1.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走绿色之路、特色之路,加快发展经济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木本油料、森林生态旅游等为主的林业生态产业,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优化产业布局、发挥区域优势、建立示范基地、创建特色品牌,形成一村一品的发展新格局,积极培育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企业和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农民大力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林下产品加工相结合的立体经营模式。

2.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提质。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助力全国园林城市创建。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造林、造景、造绿、造福、造富”的思路,因地制宜营建乡村风景林、围村林、游憩林、水岸林、康养林,积极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房前屋后种果植绿,形成沿河风景林、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美丽乡村新格局,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部门绿化,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身边添绿添景”行动,构建形成绿化美化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3.推进碳汇开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加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项目储备,积极参与碳汇市场、碳汇交易。

(四)全面强化灾害防控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机制,突出抓好铁山库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生物防火林带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健全“天空地”森林资源监测监管体系

依托相关监测网点和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天空地”和点线面一体化综合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林、草、湿地占用及林草火情、有害生物灾情等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开展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疫源疫病监测评估。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六)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1.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三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镇域全覆盖,原则上以村为单位划为一个或多个网格。林地网格因地制宜,结合资源特色和分布区域,按照林地面积(3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计算)划分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以镇为单位整合各类护林员,组建综合护林员队伍。护林员由村级推选、乡镇核准、县级批准。林区乡镇设置专职护林员,其他乡镇护林员由村干部兼任,给予适当待遇补贴,由乡镇自筹解决。监管员一般按2~5个网格配备1名,由乡级政府负责选配、管理,从乡镇干部中优选,或聘请人大代表、党代表担任。执法员由各级林业行政执法、乡镇综合执法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担(兼)任,由各乡镇提出方案报县林长办批准予以明确。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实现巡山护林常态化、规范化。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乡镇林业站建设成果,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及其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加强山区林区水、电、路、网、讯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站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实时启动(2021年11月22日前)。出台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林长令、林长会议、部门协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体系建立(2021年11月底)。召开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11月中旬前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11月底前建立乡村林长制体系。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12月)。对照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林长制。

第四阶段:常态化运行(2021年12月以后)。林长制工作步入常态化,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改革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迅速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强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护林员管护、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网格化管控、智慧平台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林长制和基层网格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五)强化督导考核。以县考核指标为基础,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指标和重大涉林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及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发生和整改销号等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纳入考核。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林长制委员单位和乡镇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综合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镇财政按年度工作任务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一定的资金以奖代投,用于表彰推动林长制工作的村(居)和相关部门。

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鼓励各村(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

附件:1.毛田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分工

2.毛田镇镇级和联村(居)林长责任分区及联系

单位安排表

附件 1

毛田镇林长制职责分工

镇纪委监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将县林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负责林长制工作的协调;负责督查县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负责林长制工作的协调;负责督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经验推介;负责林长制工作舆论引导和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负责对推进林长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表彰奖励。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资金投入力度。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监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

镇林业站:负责制定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督导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协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和林长制信息系统;负责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等工作; 组织开展矿山植被复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不动产争议调处等工作。

镇控建办: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江河湖溪渠塘和水库大坝堤防等用地周边的绿化;负责水系生态廊道建设,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镇交通办:负责协调沟通交通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绿化和火源管控,开展路系生态廊道建设;负责按国家规定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等工作。

镇教体联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校园绿化行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镇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镇经管站:指导、协助做好林业产业发展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工作。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协调、支持、指导乡村林业产业发展。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附件 2

毛田镇林长制责任区域及联系单位安排表

林长

姓名

职务

责任区域

林地面积

(公顷)

联系责任单位

备注

林长

孙荣华

党委书记

白若村

828.52

党政办、派出所

第一副林长

戴竟

党委副书记、镇长

鸣山村

526.62

林业站、国土所

副林长

李睿超

党委副书记

黄道村、小港村

1548.02

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退役军人事务站

龙新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相思村、卢塅村

1721.52

乡村振兴办、供销社

许明曙

副镇长

道仁村、英桥村

2035.00

农推中心、林业站、水务站、农电所

联系村级

林长

邓党生

党委委员(兼管政协工作)、统战委员

珠港村、李塅村

1446.67

卫健办、劳动站、卫生院

李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孟城村

749.29

财政所、三资管理办、督查办、信用社、邮政银行、经管站

刘奇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居委会、毛田村

768.40

城建办、国土所,

杨再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大副主席

西台村、云山村

1254.67

人居环境整治办、文化站、广播站、办公室、武装部

余志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南冲村

1025.76

党建办、便民服务中心、团委、工会、妇联、科协

胡凯

副镇长

芭蕉村、中兴村

1468.30

市场所、应急办、交通办、移民办、企业办

谢模勇

党政负责干部

镇林场

610.96

合计

1398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