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建立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20]8号)精神,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月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付海苗 党委书记
组 长: 张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李旭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 汪庆宇 副书记(负责道路值守)
赵波林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负责农业、林业、畜牧)
李 宏 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道路值守)
陈巨松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集镇)
李元满 党委委员(负责交通、政法)
郭 伟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负
责宣传)
陈政辉 副镇长(负责市场、应急)
杨再亮 副镇长(负责道路值守)
成 员: 万 全 卫生院院长
罗 勇 林业站站长
易志鸿 农推中心主任
张楚明 市场所所长
任小龙 派出所所长
黄 勇 中心学校校长
李占伟 公共文化中心主任
童一求 城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卫生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院。负责对返乡人员对行登记、体检、监测、报告;落实对发热病人的报告、转送县人民医院等工作。
(二)公共文化中心。协助上级宣传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按有关规定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注重社会效果。
(三)中心学校。按县指挥部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应急处置。
(四)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助做好道路设点监测工作。
(五)农推中心。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协助道路设点监测工作。
(六)林业站。依法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配合疾控等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
(七)市场所。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三个一”(一天一清扫、一天一消毒、一天一巡查)制度,必要时采取休市、关闭等措施;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没有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加强对超市促销活动的监管。做好餐饮、商场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通风消毒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农贸市场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八)城建办。与居委会、有关部门一起落实集镇防控措施。
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和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