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乡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5-04-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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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政发〔201515

 

关于印发《杨林乡2015-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杨林乡2015-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乡人民政府

一五-四-二

 

 

 

 

杨林乡2015-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乡201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201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岳县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村、部门。

二、考核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达到100%,发放率达到100%

三、考核时间

2015 -10-7 结束。 6- 30 完成目标任务的80% 8- 30 完成目标任务的90% 10- 7 100%完成任务。

四、考核实施主体

杨林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五、考核项目

各村按照组织领导、缴费率、宣传发动、业务经办、基金安全等五项内容考核。

六、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和阶段考核相结合。在党政管理绩效评估中,按实际得分折算分值。

七、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组织领导(2)

1)未按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5分;

2)未召开党员组长工作会的扣0.5分;

3)未落实村级代办员的扣0.5分;

4)未签订责任状的扣0.5分。

2.缴费率(80)

每阶段实施阶段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在倒数3名的,乡主要领导将实行诫勉谈话并每村处以400元的罚款。

100%完成城乡居民养老金收缴工作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对超额完成乡定缴费率目标任务的村,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5分,其分值用于各村排名。

3.宣传发动(2)

各村应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资料送达以及宣传相关政策入户率达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个村抽查10户,入户率每少1户扣1分,扣完为止。

4.业务经办(10)

各村代办员必须按照创建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的要求,业务操作规范有序,工作开展扎实深入。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没有进行申报登记的每起扣1分;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和缴费名册核对不准确的扣2分;报表等业务数据上报不及时的每起扣2分。

5.基金安全(6)

1.实行批量代缴时,没有及时、足额将代收养老金缴存的,一次性扣6分;认领资格审核不严格、不按要求开展生存认证的,发现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

2.待遇认领资格审核不严格,不按要求开展生存认证的,死亡申报不及时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八、考核结果运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全乡党政管理绩效评估常设项目,每-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下达当-度目标任务,组织进行考核,对于没有完成乡定目标任务的村按相应规定予以扣分,并设村级党政管理绩效评估-度单项奖。

九、依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201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岳县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乡财政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拿出2000元作为行政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经费。未完成任务且交费率达98%以上(含98%)的在2015-度党政管理绩效评估中扣2分,另外扣1000元运转经费;98%以下在2015-度党政管理绩效评估中扣3分,另外扣2000元运转经费,扣完为止。

对村级代办员在 10- 7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每人1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经费,未100%完成任务的无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