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乡2015年“百日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
来源:杨林乡   2015-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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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政发〔201526

                 

杨林乡2015-“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四个到位”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全面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工作要求,根据县计生局安排部署,在全县迅速组织全面开展“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集中服务活动时间

2015-8-10 2015- 11- 20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全乡落实手术157例,其中结扎上环117例,引流产54例;

2、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110万元;

3、省、市、县考核主要指标全面达标。(各村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关于落实手术的统计口径

1、统计考核范围。“百集中服务活动”手术任务完成数实行独立考核、独立统计。考核统计时间为 2015- 8- 10 11- 20 。活动期外的本-度内手术数不作为本次活动任务数统计考核。

2、手术上报要求。所上报的手术对象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否则一律不计算手术任务完成数:

1、必须是本县范围内适术对象;

2、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手术证明;

3、必须有正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号码;

4、村专干必须及时录入村直报系统。

未婚怀孕对象、一孩为女孩的政策内怀孕对象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含家属)政策外的终止妊娠手术,不计入引流产手术任务数。

四、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

1、“一个不漏、一个不留、一个不降”

所有违法生育对象必须彻底清理,做到该掌握的一个不漏;

所有掌握的对象必须千方百计做好工作,迅速处理,做到该征收的一个不留;

所有处理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县定最低标准进行征收。社会抚养

 费应征收金额为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四倍,即46500元,县定最低征收标准为18600元,任何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该降标准的对象一个不降。

2、特殊对象:

为进一步促进和谐征收,体现人文关怀,遇符合以下条件,特殊情况可适度降低处理:

一是无其他兄弟姐妹,其父母重度残疾或婴儿出生后有重大疾病的对象;

二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或直系家属患重大疾病、意外伤亡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受损的对象;

三是再婚家庭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均为残疾,且均判归前任抚养,生育前身边无子女的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社会抚养费减免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真实有效佐证材料,视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及违法生育对象配合工作态度,按规定程序审批,予以适当照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庆军同志任政委,乡长吴红兵同志任组长,             

许陆军、刘一标、刘志宇、余艳智、陈红平、孙朝晖、欧阳玲芝、罗默等同志为副组长,其他行政联村、计生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计生专干兰红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确保“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顺利完成。

2、明确职责,务求实效。“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要紧扣工作重点,突出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基础工作和主要考核指标质量的提升。

一是要加大集中服务活动的力度,保证手术质量和数量——第一责任人为村专干;

二是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征收目标任务——第一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为村专干;

三是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完善乡村基础台账资料、“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基础整体水平——第一责任人为村专干。

行政、计生联村干部为所联系村主要责任人,各包片负责干部为联片第一责任人,确保联系村、片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3、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要坚持“三为主”方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违反群众纪律,严禁违法征收和不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违反技术常规操作落实手术,杜绝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六、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百活动期间乡将出动计划生育宣传车集中宣传,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计划生育标语、横幅等。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充分利用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消除社会关于计划生育“已全面放开”、“违法生育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等错误舆论导向,为计划生育“百集中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加大督查力度。县乡双重督查:县成立“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督查小组和查假治假工作班子,由分管计生工作的县级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和县局班子成员带队查假治假。乡成立“百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督查小组,依据每周进度情况进行核查,防止出现假手术、假证明等现象。核查情况纳入考核,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3、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对重点拒缴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七、考核办法

每周对手术和征收情况进行排名,每个-进行通报讲评,每-工作进度落后的村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

具体考核办法:

1、手术任务情况按-初制定方案落实考核奖惩;

2、“百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所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5-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未完成手术任务的按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未完成征收任务的不计工作经费,在-终绩效评估总分中每例扣2分。手术、征收任务全部完成的在-终绩效评估总分中分别加0.5分,任务未完成的未完成任务的取消2015-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不力、严重弄虚作假,在上级督查检查出现问题的村,依县规定给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处罚。

                                

 

                二〇一五-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