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乡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安(试行)
来源:杨林乡   2017-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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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完成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迅速提升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水平,提高群众环境卫生自我保洁、自我整治的意识,为建设美丽杨林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岳阳县201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创建美丽乡村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整治村级环境卫生、陈-垃级和卫生死角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村里主抓、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建立乡、村、户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全乡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 工作目标

2017-,杨林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目标:

一是彻底改变落后面貌。通过加大运转资金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水平,使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开创农村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使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得到提高。

二是大幅提高排名位次。2017-杨林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县的排名力争进入前3位。

三是开创上下联动局面。目前我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仍然停留在“上热下冷”的落后阶段,特别是合村后村干部间推诿扯皮现象多,2017-必须加大力度引导支村两委及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大行动中来,逐步培养支村两委主动抓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逐渐改变群众生活中乱堆、乱倒、乱扔等不良陋习,形成乡、村、户三级联动的整治机制。

三、 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1)出动宣传车或印发宣传资料在全乡范围里宣传。

(2)召开党员组长会,专题讨论部署环境卫生工作。

(3)每个村刷新10-15条固定标语。

2、夯实基础建设

完善垃级收集池:根据实际需要,完善一批垃级收集池。

3、强化常保洁

为推进环境整治常管理,各村必须合理配备多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凭工作量大小由村里以协议形式固定,保洁员的管理属双重管理,即乡、村两委同时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归口整治办,保洁员的工资由乡里代发或部分代发。垃级清运工作以村为单位集中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

4、定期开展评比

每个季度更新一次农户评比栏。

四、考评考核

1、加强督查

乡里建立保洁员管理台账,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保洁员进行督查,每个村每-至少督查二次以上,第一次督查时用相机跟踪拍摄并及时返馈给保洁员或理事会或分管村干部。

督查时,乡属部门一并纳入督查范围,其中社发办与各村同考核,其他部门每季度参加一次讲评。

2、按时讲评

(1)每-进行一次通报、讲评,讲评会通报季评比结果并播放督查视频。

倒数第一名扣该村以奖代投经费500元,罚联村干部200元;

第一二三名的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元,联点干部3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联点干部2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联点干部100元。

接受上级明查暗访的村,使乡里在县里排名进入前三位的奖励500元,联点干部奖励200;导致乡里在县里排名进入倒数三位的罚500元,联点干部罚200元。

(3)乡里每半-召开一次保洁员大会,评选10个最清洁保洁员,每个保洁员奖励500元;评选10个最不负责任的保洁员,予以通报。

3、评比记分规则(100分)

(1)保洁员配备(40分):第一季度保洁员配备是否齐全占40分。以保洁员是否配备齐全,保洁员责任心是否强,责任区划分是否仔细无遗漏计分。第一季度后保洁员配备不再占分,但第二季度仍未配备齐全的村直接列为处罚名次。

(2)常保洁:第一季度50分,第二季度起90分。无论村大与小,每-督查二次,每次抽取6个以上自然屋场为样本点。

成块(片)垃圾的扣分与处罚:每一处成块(片)垃圾扣村里5分,扣该责任区保洁员10元。

垃圾池未及时清运(外泄)的扣分与处罚:每发现一个垃圾池未及时清运造成外溢的,扣村里5分,扣清运人员30元。

零星垃圾的扣分与处罚:零星垃圾以屋场为单位按无、少、多、特别多为等级分别扣除村里0、5、10、20分,并扣除保洁员0、10、15、20元。

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罚:凡当-第二次督查仍未整改的双倍处罚。

以上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止。

(3)卫生评比(10分):第个季度最后一次督查时进行考核。

(4)县级督查:在县级督查或检查中,县里未扣分的奖励该村20分,县里略有扣分的不扣与不奖励该村,扣分严重的扣该村20分,扣分严重导致乡里在县里排倒数一二三的列为该季度处罚名次。

(5)基础建设:为鼓励村里完善垃圾池建设,每新增一个垃圾池加5分并补贴500元。

(6)保洁费收取:-终考核(参照县里的方案予以加减分)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完成-度目标任务,乡里由纪委书记孙朝晖分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办,方凯任整治办主任,龙杜、方岳红为成员。

2、经费保障

为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可持续发展,乡村两级同时加大投入。

乡财政经费投入:

(1)乡财政按以奖代投方式进行经费投入。投入标准为5000元一个小村(县下拨经费除外),其中30%为集中大扫除工作经费,时间要求是3-15前必须完成,以大集中大扫除是否达标为标准,达标的予以发放,不达标的予以处罚。

(2)乡财政负责奖评考核相关费用;

(3)乡财政负责补助垃圾池建设,经村里汇报乡整治办实地察看后,每新建一个垃圾池补助500元;

(4)乡财政负责整治办工作经费2万元。

村级经费投入:

(1)保洁员工资;

(2)垃圾清运工资;

(3)突击大扫除工资。

为确保村级经费到位,各村要组织理事会收取保洁费,保洁费标准是不超过60元/户,保洁费收取的考核参照县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