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街镇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来源:杨林街镇   2019-03-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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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镇2019年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8〕119号)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划定范围

“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二是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区不低于50亩;三是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湿、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四是具有水稻和油菜籽、棉花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五是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六是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前,完成35120.5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和13629.5亩油菜籽、5098亩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详见附件1),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划优保优、突出重点。按照“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挂钩”原则,“两区”优先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水稻和油菜籽、棉花种植传统的永久基础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两区”。在缺水源地区适当调减水稻功能区划定任务,在传统经作村适当倾斜油、棉划定面积。

(二)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鼓励农民发展水稻和油菜籽、棉花生产。按照“划一批、建一批、管一批”原则,对已划入“两区”的地块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小农水、土地平整等项目建设,加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力度,签好管护责任书,整体提升“两区”综合产能。

(三)分解任务、科学划定。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原则,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综合考虑各乡镇资源禀赋和发展规划、潜力,采取因素分配法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到各村。落实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时,按照“两区”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四、责任分工

农推中心:牵头组织做好全镇“两区”划定工作。具体负责对接技术单位组织开展“两区”划定;负责“两区”划定相关单位的协调,并做好指导及培训等;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及镇“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会同相关部门制订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国土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核定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杨林街镇行政区域界线、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明确专人负责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配合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镇“两区”一张图,配合做好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和划定方案的核对工作。

水务站:负责提供最近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十三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配合做好划定方案的核对工作。

经管站: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及图纸;明确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配合做好划定方案的核对工作。

财政所:负责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数据以及“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负责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

社发办:负责提供集镇建设现状图;配合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等;负责提供杨林街镇整体规划图纸。。

林业站:负责提供林权发证总图;明确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配合划定耕地与林地界线;配合做好划定方案的核对工作。

统计站:负责提供近三年全镇的耕地(含水田)面积和水稻、棉花、油菜籽等的种植面积的统计数据。

民政所:负责提供规范统一的地理名称数据。

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两区”划定具体工作。明确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组织做好辖区“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管护责任书的签订;协助技术单位竖立“两区”划定标牌;督促村民小组安排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查勘、边界厘清和数据采集等工作;督促村民小组做好“两区”划定方案的集中核对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31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技术单位,召开全镇动员会,开展相关培训。

(二)调查测绘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1.收集底图资料。技术单位收集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成果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等基础资料(相关资料与数据,涉密的须按国家保密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

2.开展地块测绘。外业调查:根据综合分析情况,技术单位进入划定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属地乡镇配合查清“两区”片块、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内业审核:在“两区”任务范围内,按照“两区”地块的上图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两区”总面积。

3.组织公示确认。技术单位将外业调查核实成果进行整理,逐级汇总,编制分布图,形成纸质图件和公示资料,并将公示材料交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相关村委会、村民小组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技术单位要及时再次踏勘、测量、核实,确需修正的应予以修正并在修正后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相关村委会在公示资料上予以签章确认。

(三)数据建库阶段(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技术单位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等自检后,整合入库,建立“两区”数据库。

(四)形成成果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镇“两区”划定办将“两区”划定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形成全镇“两区”划定成果。属地村配合技术单位在“两区”划定成果对应的相关片块实地,择视野开阔地带或周边公路醒目处,树立“两区”标牌,并组织签订好管护责任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林街镇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镇“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职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两区”划定办)设农推中心,由农推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推介。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要及早召开相关动员会,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