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政发〔2020〕18号关于印发《步仙镇2020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步仙镇   2020-04-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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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政发〔2020〕18号

 

步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步仙镇2020年种养产业帮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步仙镇2020年种养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步仙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步仙镇2020年种养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扎实推进我镇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切实帮助贫困户增产增收,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关于产业扶贫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年度目标任务及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全面顺利收官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贫困人口清零与脱贫成效巩固,坚持精准帮扶与精准施策。以传统优势产业为载体,不断强化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支撑、创新工作举措、落实重点任务,提升产业扶贫效能,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实现增产增收。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摸底排查

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每户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能力与产业发展意愿,摸清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计划与规模。重点排查贫困户水稻种植面积、单季或双季,养鸡、养猪、养牛等数量,是否有意愿继续增加养殖数量等。摸底排查后将贫困户种养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作为产业帮扶实施的重要依据。

(二)选定帮扶主体

根据产业帮扶工作要求,结合贫困户实际需要,择优选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有工商登记、有往来账户、有办公场地、有帮扶意愿。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贫困户与经营主体签订产业帮扶实施协议,经营主体根据协议要求与贫困户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三)完善利益联结

针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技术服务、农产品保底回收等工作。针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来源的的贫困户,积极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联系沟通,通过委托帮扶等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进行收益分红。

三、帮扶方式

(一)直接帮扶

1.水稻种植。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以贫困户水稻种植面积为依据,由帮扶主体足量提供化肥、种子。贫困户无论种植早、中、晚稻,每年均只提供一次;每户每季水稻的化肥、种子发放量以10亩为上限。镇财政根据帮扶主体所产生的帮扶成效给予产业资金扶持。

2.家禽养殖。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稳定在家、且有发展庭院经济意愿的,由贫困户自行上报、村(居)委会上门验收、镇扶贫办审核之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原则上奖补的金额为养殖成本的20%-30%)。

(二)委托帮扶

通过各村、各驻村工作队排查申报并经镇扶贫办复核审定,从全镇红卡户和黄卡户中选定委托帮扶对象,以镇产业帮扶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委托周边群众代为发展庭院经济的方式,通过收益分红帮助重度贫困户增加家庭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高兴球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海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李明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落实,镇扶贫办、镇农推中心、各村(居)委会、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下设产业扶贫工作办公室,谢晶任办公室主任。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产业扶贫工作专题会,优化工作方案,指导工作推进,加强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全镇产业扶贫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镇扶贫办明确专人对接产业扶贫工作实施,重点做好产业情况摸底汇总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为产业扶贫方案制定与实施提供数据支持。镇农推中心明确一名业务骨干指导产业扶贫工作,重点做好种养业相关技术指导服务,特别是在病虫害防治、家禽家畜防疫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监管。各村明确一名产业指导员,负责贫困户种养产业管理与服务,重点做好产业日常监管、农产品产销服务等重要环节的帮扶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镇扶贫办整合县扶贫办、县农业局下拨的脱贫巩固提升资金与产业帮扶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足额用于产业帮扶。各驻村工作队根据后盾单位下拨到村的扶贫资金数量,进行合理分配,确保60%以上用于产业帮扶。将脱贫攻坚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完善,转向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帮助贫困户增产增收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