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特护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柏祥镇   2022-08-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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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村(居):

清明节将至,全镇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这一阶段,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天干物燥,春天风大,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此,镇森防指要求,各村(居)要克服麻痹心理和厌战情绪,高度重视,严加防范,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平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林业站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必须有一名村干部蹲村部值守;林业站以及镇直部门包村干部一律深入各村一线督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严格火源管控,防范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巡查和进村检查点看护两项制度;对留守的老人、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要进行严格监管和宣传教育;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及焚烧地堰杂草、根茬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在全镇形成森林防火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各村(居)、林业站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火宣传,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以鲜花祭奠为主题。利用各村(居)村村响广播对森林防火音频等方式教育群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火情报送。各村(居)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清明节期间(3月30日-4月-10日)要于每日17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火情况通过镇森林防灭火微信群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730-7550001。

五、强化应急处置,降低火灾损失。各村(居)要及时召开清明节森林防灭火调度会,森林防火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高度戒备。村级森林防灭火扑火队、整装待命。接到火情报告后快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六、强化值班督查,保证火情信息畅通。一是各村(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二是要严格执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绝不允许瞒报,延误扑火时机。三是各村设卡设点人员要坚持岗位,发现脱岗、漏岗现象,严肃处理。镇纪委对每天督查进行通报。

柏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