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柏祥镇   2013-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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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祥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应急预    案

 

为了确保我镇遭受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时的综合处置能力,救援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得处理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由于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预案启动的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物中毒一次造成群众和居民1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 食物中毒致死人命事件:食物中毒一次性死2人以上的中毒事故;
  3.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救援中心,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办、卫生院、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畜牧站、农技站、教育联校长负责人为成员。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急救指挥办公室设人民政府,电话:7550001。卫生院急救电话:7550120。派出所电话:7550043。

指挥中心以下设6个应急救援处理小组。

  1. 警戒保卫小组:主要由派出所组成,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稳定工作。负责人:派出所长。
  2. 急性中毒事故处理医疗救护小组:主要由卫生院组成。具体负责及时对事故人员进行抢救和救治。负责人:卫生院长。
  3. 通讯联络:由电信局负责通讯设施建设、维护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负责人:电信支局长。
  4. 物资保障:由财政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人员运输、后勤保障。负责人:财政所长。
  5. 善后处理:由镇司法所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人:司法所长。
  6. 信息呈报:由镇办公室、司法所负责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收集整理事故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参考。负责人:安监办主任。
  • 主要任务
  1. 协调指挥小组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协调医疗、医药、食品供应等多方面力量,形成合力;
  2.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再现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5. 在本镇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 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7.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9. 处理指挥中心事务,办理指挥中心的其它事项。